申请者须填妥公屋申请表(HD300C),(如使用网上填写表格,请将填妥的申请表列印,并在该申请表内签署),连同所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声明书一并寄回房屋署(地址: 九龙城邮政局邮箱89192号房屋署申请分组)或递交至房屋署申请分组 (地址: 九龙横头磡南道三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台),以供初步审核登记资格。索取公屋申请表及申请须知的方法如下:
亲身前往 各公共屋邨办事处、 房屋署申请分组(地址:香港九龙横头磡南道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台)或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区谘询服务中心免费索取。 於 房委会及房屋署网站(www.housingauthority.gov.hk)下载 PDF档案( HD300C 及 HD274),或填写电子表格后列印申请表。 经邮递索取(邮寄地址: 九龙城邮政局邮箱89192号房屋署申请分组),申请者须附上贴有足够邮费的邮票和清楚写上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
(a) 房屋署会在接获申请表后,按收到申请表的日期先后次序审核申请表及文件。若没有妥当填写申请表或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声明书,或申请被审核为不符合资格,申请表及文件将会被退回,并随退表夹附解释信件通知申请者退表的原因,申请个案便告完结。申请者若再次递交申请表,可选择使用新的申请表或沿用已退回的旧申请表;但不论使用何种表格,申请者都必须填报重新递表时的日期。
申请表到达调查阶段时,房屋署会按申请的次序约见申请者,进行配屋资格审查。申请者出席面晤时,必须齐备夹附於约见信中所列的文件及需注意的重要事项,以便房屋署进行审查及核实。房屋署会於集齐文件后约两个月内通知申请者是否符合编配资格,申请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房屋署完成审核当日为准。
按现行公屋编配政策,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共有三次(每次一个)编配公屋机会。房屋署会就申请者的优先次序、家庭人数及公屋选区,配合轮候到达编配阶段时的公屋资源,以电脑随机方式依次序办理公屋编配,申请者一般不可要求指定入住地区、楼龄、面积、层数或单位类别等。惟若申请者经审核具备家庭或健康理由,须入住公屋选区内的指定地区,或有其他特别编配需要,并获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例如社会福利署或医院管理局)的相关推荐,房屋署会因应其个别情况,在资源许可下,尽可能依据其获推荐的编配要求作出安排。
绿表资格证明书
已获核实为符合入住公屋资格的申请者(曾接受各项政府资助的自置居所计划的前业主/联名业主或前借款人除外),可以选择申请「绿表资格证明书」购买房委会或房协辖下的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单位,以代替编配公屋。「绿表资格证明书」有效期为一年,而公屋编配在证明书有效期内将被暂缓处理。符合资格的申请者可以书面或亲自到九龙横头磡南道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台申请分组提出申请「绿表资格证明书」。房屋署会在收到申请者齐备的资料后进行审查,并约於一个月通知申请者是否符合发给「绿表资格证明书」的资格。获发「绿表资格证明书」的公屋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必须仍符合有关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申请资格的所有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