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发布日期:2016-10-19
实施日期:2017-04-19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 4805-1994《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GB 7105-1986《食品容器过氯乙烯内壁涂料卫生标准》、GB 9680-1988《食品容器漆酚涂料卫生标准》、GB 9682-1988《食品罐头内壁脱模涂料卫生标准》、GB 9686-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内壁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GB 11676-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有机硅防粘涂料》、GB 1167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易拉罐内壁水基改性环氧树脂涂料》、GB 11678-1989《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和《关于公布聚己二酰丁二胺等 107 种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树脂名单的公告》(原卫生部 2011年第23号公告)中涂料用树脂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 修改了范围;
—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 增加了基本要求;
— 增加了原料要求;
— 修改了理化指标;
— 增加了迁移试验通用要求;
— 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 增加了附录A 。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本标准不适用于纸涂料及涂层。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接触用涂料和涂层
涂覆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与食品直接接触面上的涂料,及其形成的涂层(膜)。
3 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应符合 GB 4806.1 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允许使用的树脂名单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 涂层感官要求
涂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4.3.1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4.3.2 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等理化指标应符合附录 A 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4 添加剂
添加剂应符合 GB 9685 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5 其他
5.1 迁移试验
迁移试验应按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规定执行。
5.2 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除应符合 GB 4806.1 规定外,涂层材料及制品还应分别标示基材和涂层的材质名称。
附 录 A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允许使用的基础树脂及使用要求
A.1 表 A.1 规定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允许使用的基础树脂名单及使用要求。
A.2 GB 9685-2016 附录B 中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 T )]及SML(T )分组编号适用于本标准。
表 A.1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允许使用的基础树脂及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