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实施日期:2024-09-06】

健康   2024-12-25 06:45   北京  

标准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发布日期:2023-09-06

实施日期:2024-09-06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 48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关于橡胶材料及制品的相关要求,以及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第14号公告、2014年第14号公告、2016年第5号公告、2016年第7号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4号公告中的橡胶用基础原料。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修改了范围;

—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 修改了原料要求;

— 修改了理化指标;

— 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

— 修改了迁移试验要求;

— 修改了附录A。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或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为主要原料的材料及制品。

3 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 GB 4806.1 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A 及相关公告的规定,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的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 GB 4806.7-2023 附录 A 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1.2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9685 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

4.2 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4.3.1 通用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通用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4.3.2 其他理化指标

4.3.2.1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附录 A 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的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基础原料的特定迁移限量(SML) 、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 、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以及 GB 4806.7-2023 附录 A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的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树脂的 SML、SML(T) 、QM 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3.2.2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 GB 9685 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添加剂的 SML、SML(T) 、 QM 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4 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

5 其他

5.1 迁移试验

5.1.1 一般要求

迁移试验应按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规定执行,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5.1.2 特殊要求

5.1.2.1 含油脂食品模拟物

含油脂食品应按照 GB 31604.1 选择植物油作为食品模拟物,如材料或制品采用植物油进行迁移试验技术上不可行,或发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的物理性能(变形、融化、溶胀)的改变时, 可选择 50% 乙醇溶液(体积分数)作为食品模拟物。当采用 50% 乙醇溶液(体积分数)作为食品模拟物时,含油脂食品模拟物校正因子和脂肪校正因子不适用。

5.1.2.2 总迁移试验

与食品接触温度(T) 不超过 40℃、接触时间 (t) 不超过 24h 的橡胶材料及制品的总迁移试验条件选择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5.1.2.3 高锰酸钾消耗量试验次数

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进行高锰酸钾消耗量测试时,同一试样应进行 3 次迁移试验,每次均使用 1 份新的食品模拟物,并以第 3 次迁移试验结果为测试结果。如确有证据证明第 1 次迁移试验的迁移量未超过迁移限量且第 2 次、第 3 次迁移试验的迁移量不会增加,则以第 1 次迁移试验结果为测试结果。

5.2 标签标识

5.2.1 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4806.1 的规定。

5.2.2 如产品含有天然乳胶,应标明“产品含有天然乳胶”或类似用语。

附  录  A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A.1 表 A.1 规定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表 A.1 中列出的基础原料以 CAS 号为准,没有 CAS 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

A.2 由列于表 A.1 中的单体、其他起始物和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经聚合或其他方式形成的相对分子质量大于 1 000Da 的物质也允许用作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并应符合相应单体、其他起始物和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的限制性要求。

A.3 GB9685 中特定迁移总量限量 [SML(T)] 及 SML(T) 分组编号适用于本标准。

A.4 表 A.1 中聚合物合成所使用单体及其他起始物为酸、醇或酚类物质的,其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也可在相应聚合物的合成中使用,并应符合相应的酸、醇或酚类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限制性要求;表 A.1 已列出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其使用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表 A.1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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