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投行被罚!因信息系统核查、销售核查、资金流水核查等程序不到位
财富
2025-01-12 07:38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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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杨某、刘某德的监管函
2023 年 2 月 28 日,本所受理了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为项目保荐人,杨某、刘某德为项目保荐代表人。经查,你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以自营互联网平台fs.com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并通过自主研发运营平台管理系统(ERP系统)作为订单交易流程、客户关系管理、仓储物流管理、采购供应商管理、数据统计等统一管理平台。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使用金蝶云星空和金蝶云星瀚作为财务系统。本所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发行人IT系统控制情况等事项。你们在审核问询回复中称,发行人已建立了ERP系统、金蝶系统一般控制及应用控制,经营数据与财务数据相匹配,自 2022年 10 月起对ERP系统应用层面的所有操作细节进行记录并保留半年时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此外,你们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称,发行人互联网业务中关键信息系统控制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的控制缺陷。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发行人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准确显示前台商城产品销量、评论数据等信息;二是发行人自 2023 年 6 月起才完整保存半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发行人未对反结账、反审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具备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可以无需审批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你们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5—14“信息系统专项核查”等要求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予以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不准确,且未督促发行人准确披露。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你们执行的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相关信息存在缺失的情况下形成核查结论。如 2021年资金流水至日记账核查工作底稿中,部分记录缺失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对手方背景及关联关系等字段信息,你们未经充分核查便得出交易无异常的核查结论。二是双向核查程序的执行存在瑕疵。你们在银行流水专项核查报告中称,对金额达到重要性水平的交易执行了从银行日记账到资金流水、从资金流水到银行日记账的双向核对。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你们对达到重要性水平的部分资金流水仅执行了单向核查,保荐工作底稿中记录的资金流水双向核查金额存在较大偏差,未见你们对差异原因予以进一步核查。你们的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核查意见不准确。经查保荐工作报告,未见质控内核部门结合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高、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单笔订单金额普遍较小等特点,充分关注项目组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情况、发表意见是否审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采用商品预计妥投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本所在审核中要求你们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法获取物流信息以及物流信息不完整的订单的具体情况及核查充分性。你们回复称,针对无妥投信息的订单执行了内控有效性测试、客户函证及替代测试、细节测试、访谈等程序。本所现场督导发现,2023 年 1-6 月期间的替代测试中,你们未获取由佐川急便承运的物流面单或对账单,相关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与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的情况不相符。此外,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你们还存在未完整保留函证收发过程记录、部分回函引用会计师回函未见复核记录、银行函证账户遗漏、未编制存货监盘计划等核查程序瑕疵。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所决定对你们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招商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招商证券、杨某、刘某德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