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
近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围绕《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实施细则取得了突破性成果,为全球碳市场机制的全面启动铺平了道路。经过十年的谈判,大会明确了国与国之间碳信用交易(第6.2条)的授权方式和登记处的运作规则,同时对联合国主导的集中碳市场(第6.4条)制定了统一标准。这一机制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与能力建设,确保最不发达国家能够参与国际碳市场。严格的环境和人权保障措施也被纳入其中,进一步强化碳市场的社会和生态效益。此次成果为推动全球合作实现气候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本篇文章将聚焦第六条在COP29取得的关键进展及其对国际碳市场和气候合作的深远影响,供读者参考与讨论。
自2015年《巴黎协定》达成以来,第六条机制因其对全球碳市场和非市场化合作的关键作用备受关注。作为实现协定气候目标的重要手段,第六条的实施却因规则设计、利益分配和碳信用质量等问题长期面临争议,各方在谈判中多次陷入僵局。1. 第6.2条:支持国家间双边或多边合作,通过碳信用交易实现减排目标。2. 第6.4条:建立统一的国际碳市场机制,被称为“巴黎协定碳信用机制”,作为《京都议定书》下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升级版。3. 第6.8条:强调非市场机制的重要性,例如技术共享和能力建设支持。第6.2条允许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开展碳信用交易;第6.4条致力于建立一个统一的国际碳市场;而第6.8条则聚焦于技术共享和能力建设等非市场化合作手段。这些机制的设计旨在通过国际合作降低全球减排成本,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公平的参与机会。然而,如何确保碳市场的透明性、环境完整性以及社会公平性,一直是各国争议的重点。
图源:Deutschland Portfolio
历次气候大会上,第六条的谈判都试图在细化操作规则方面取得进展。2019年的COP25曾被寄予厚望,但最终未能在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直到2021年的COP26,谈判才取得突破,为第六条机制的实施制定了初步规则。然而,这些规则在具体执行上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例如如何统一碳信用的核算方法、如何平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等。2024年的COP29则被视为第六条发展历程中的关键节点。在这次大会上,各方终于就第6.4条的实施细则达成了一系列共识,为全球碳市场的运作设定了更加明确的方向。这一成果不仅标志着第六条进入了更为成熟的阶段,也为全球气候合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图源:Lucia Vasquez | UN Climate ChangeCOP29对第6.4条的推动取得了一系列关键进展[2]。首先,大会明确了碳信用生成和交易的核心规则,例如“附加性”原则,即每一单位碳信用都需对应真实、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此举解决了此前全球碳市场中关于重复计算和虚假减排的争议。此外,大会引入了碳信用生命周期管理,从项目的批准、实施到最终的注销,整个过程都需在透明的数字平台上记录,以确保交易的可信度。同时,大会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的参与流程,所有项目必须获得本国政府的授权,并在联合国碳信用数据库中注册。这项规定确保了项目的合法性,并限制了未经授权的项目进入国际碳市场的可能性。此外,大会还优先支持对环境和社会有多重效益的高质量项目,如自然气候解决方案和社区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中国家在这一机制下也获得了显著的支持[3]。发达国家承诺将能力建设资金翻倍,为发展中国家的碳市场项目提供技术援助和教育资源。同时,针对最不发达国家(LDCs)和小岛屿国家(SIDS)的“绿色发展项目”还获得了特别拨款。这些措施将帮助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碳市场,并大幅提升其绿色项目的融资吸引力。COP29的成果还进一步推动了全球碳市场的发展。通过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框架,全球碳市场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得到了显著提升。统一的碳信用认证标准和严格的审查流程使碳信用成为全球市场中高度可信且具吸引力的资产。此外,新的规则为第6.4条机制与其他区域和国家碳市场(如欧盟ETS和中国碳市场)的整合奠定了基础,促进了跨区域交易的可能性。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技术和资金的跨境流动,还推动了全球范围内更广泛的经济和技术交流。通过市场机制,清洁能源技术和碳捕获与封存(CCS)等解决方案能够更快地向发展中国家传播。与此同时,资金支持也将帮助这些国家开发高质量的绿色项目,从而降低全球减排的整体成本。COP29特别强调了减排项目需全面考虑环境和社会影响,确保项目实施符合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具体表现为项目设计需避免碳泄漏,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在社会层面,项目需体现性别平等和代际公平,并确保受影响群体的权益得到尊重。这种结合为全球碳市场注入了更高的公正性,并进一步提升了碳信用的社会价值。
图源:EKI Energy Services Ltd.
对于国内碳市场和企业来说,COP29的成果也带来了重要的影响。国内碳市场需要对标国际碳信用认证体系,并优化监测、报告和核查机制,以确保国内碳信用具有国际认可度。发电企业等高排放行业需要通过提高能效、采用清洁能源以及积极参与碳交易来优化减排策略。同时,企业需更加关注减排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确保项目在降低碳排放的同时,不损害生态系统和社区利益。
总体来看,COP29对第6.4条机制的推进为全球碳市场开启了新篇章。这一机制的全面实施不仅为各国实现减排目标提供了有效工具,也为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市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未来,随着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和各方的共同努力,全球碳市场将成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
图源:https://www.info.gov.hk/
[1] UNFCCC. (2024). Article 6.4 Mechanism: Progress and Updates. Retrieved from https://unfccc.int/process-and-meetings/the-paris-agreement/article-64-mechanism
[2] Clean Air Task Force (CATF). (2024). *Article 6: Make-or-Break Carbon Markets at COP29–Here’s All You Need to Know*. Retrieved from[https://www.catf.us/2024/10/article-6-make-break-carbon-markets-cop29-heres-all-you-need-know/](https://www.catf.us/2024/10/article-6-make-break-carbon-markets-cop29-heres-all-you-need-know/)[3] UNFCCC. (2024). COP29: UN Climate Conference Agrees to Triple Finance to Developing Countries Protecting Lives and Livelihoods. Retrieved from https://unfccc.int/news/cop29-un-climate-conference-agrees-to-triple-finance-to-developing-countries-protecting-lives-and
文字|何宛洋 香港城市大学 学生
编辑 | 徐楚剑
审核 | 杨粟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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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enter for Green Finance Research, PBC School of Finance, Tsinghua University,简称“绿金中心”或“CGFR”)正式成立于2018年底,是我国成立最早、与国际合作最密切、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绿色金融研究平台,致力于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学术与政策研究、工具创新、产研结合与国际合作。伴随着国家“双碳”战略全面推进,CGFR将全力以赴服务于国家战略、世界发展,在碳中和实现机制与路径、环境气候风险分析、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标准开发、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科技赋能碳中和、转型金融、绿色金融产品创新、ESG投资研究、生物多样性与金融稳定关联关系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支持国家相关部委、金融监管和头部金融机构的政策制定和战略规划。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教授鞠建东现任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