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还在和某航一个小伙伴聊,说是论坛上有人反映公司发的部分国庆慰问品是过期的。
结果晚上就听说公司发文了,直接把党群工作部一个员工开除了。
另外给予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通报批评处分,并考核2000元。
给予党群工作部部长通报批评处分,并考核5000元。
给予公司党委书记通报批评处分。
被开除的小伙伴是工会办公室的一个小主管,是国庆慰问活动物品的经办人。
听别人说他人还可以,估计也不是故意的(完全没有动机啊),很大可能就是个意外。
因为公司采购物资要多方比价,多数情况下都要选价格最低的,饮料这东西,临期的价格最低,很大可能是之前采购了临期的,放在仓库存着,之前没用完,这次拿出来用没注意过期时限,结果就悲剧了.....
事发之后,火速开除,目前HR平台上信息还在,但处罚公文已经发了。
大过节的工作突然就没了,节哀吧!希望以后能有个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