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至13日
是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
热点知识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2024年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3号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和范围
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
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是上述起草单位起草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
有关方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职责
一是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三是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条例》在强化监督保障方面的规定
一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开展抽查,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
二是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是国务院定期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举报处理情况等开展督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四是起草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逾期仍未整改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
1+1+6
素材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