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间的墙壁上,贴着醒目的“夺命仅需100秒”的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海报,而一辆电动自行车就堂而皇之地停在了海报下方……
12月11日晚,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的监督执法人员在消防安全夜查时发现,仍有居民心存侥幸,把电动自行车停在了电梯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在朝阳区青年汇佳园和百环家园西区,3位居民因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电动自行车停电梯间却“不知违法”
在朝阳区八里庄街道青年汇佳园的一栋高层居民楼,防火监督员朱超刚走进一层电梯间,就看到了一辆违法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跟随检查的物业工作人员通过车牌很快联系上了车主。
“这不是天冷吗,我停这里方便,而且外面充电影响电池寿命,我有时就把电池拿回家充。”车主是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性,“我也看见过消防宣传,但感觉应该没啥大问题。”
颇具讽刺的是,这名车主的电动自行车就停在一张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海报的下方,海报的显著位置写着“电动车火灾有多可怕,夺命仅需100秒”等大字,更加让人意外的是,这名车主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我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防火监督员朱超现场普法:“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接着,朱超掏出手机,一边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科普视频,一边给车主讲解,“电动自行车不是普通的堵占物,更危险的是,它一旦起火爆炸,将危及整栋楼的安全。您图一时方便,万一着火造成了人员伤亡,追悔莫及!”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朱超依法决定,对该车主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要求其立即将电动自行车停到小区安全位置。
在这栋居民楼的一层,防火监督员朱超还发现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了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处,车主同样违反了上述消防法的规定,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电池不充电就没事?
在朝阳区劲松街道百环家园西区,防火监督员孙文博也在进行消防安全夜查。在一栋高层居民楼地下一层的疏散通道上,发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这条路是地下一层到室外的必经通道,电动自行车如果起火,高温和毒烟势必将严重阻碍人员疏散逃生。”
“我没想到电动自行车着火会这么厉害,就觉得搁这儿暖和一点,白天送孩子还能省电,我这还靠边了呢,感觉不碍事,没完全挡道。”车主在物业的通知下匆匆赶到,面对防火监督员孙文博的科普,她又提出了一个问题,“我这又没充电,不充电不就没事吗?”
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充电就不会发生起火爆炸吗?很多居民存在类似的认知误区。防火监督员孙文博解释,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论新旧、不管是停放还是充电,都有发生火灾的概率,现实中已有不少案例证明,电动自行车电池即便数月存放着不充电,也发生了起火爆炸。
“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我们决定对您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希望您以后依法依规,在室外安全区域停放或充电,更不能将电池拿回家。”防火监督员孙文博说。
青年汇佳园和百环家园西区所在的社区和街道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及周边的充电设施基本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物业工作人员也会定期巡查,开展宣传提示,但总有一些居民心存侥幸,“一旦发现违法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联系车主并清理。”
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处长彭文博说,朝阳支队每周都会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属地街乡、社区(村),发动网格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大扫除”集中夜查行动,主要针对清理可燃物,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畅通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每月的9日,19日和29日,朝阳区各街乡还会集中开展“大扫除日”行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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