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每到年底,小区发红包的消息渐渐多了起来。
官媒似乎更热衷于这种报导,因此广为传颂。弄得那些未发红包的小区业主一边自嘲,一边谩骂,更弄得一些业委会如坐针毡,羞愧难当。
在一个小区的大群里,有一业主先转发一篇某小区喜领现金的文章,然后发问:我们的红包呢? 该小区到是有千来户,两千多辆车。但无电梯广告,车位费、车辆管理费全部免费。 十几年无一分钱的公共收益。换新物业后,车辆零停收入(每年约40万)交由业委会,但《议事规则》中规定业委会无一分钱的支配权限。 关注、研究小区发红包现象已有年头了,发现主持小区发红包事宜的有三种动机: 1、某小区,曾积累了160余万的公共收益,业委会面临换届,大多数成员表决全部发掉,因为报名参选的人趋之若鹜。 全部返现后没几人报名参选,几乎是原班人马继续连任。连任后人人后悔:手里无粮,心里发慌。 吸取教训,两年一发,业主大会决定,先留足家园建设的金额再行发放。 小区体量大,公共收益多,每返现一次都引来大型官媒竞相报导。 2、某小区,前年户均发100元购物卡,去年户均发105元购物卡,并说明多5元是连同商家的5元返利一并发了。 3、某小区,业主维权组织第一次按户发,第二次、三次、四次按面积发,第五次有业委会后不发,理由是小区到处需钱用; 4、某小区,百孔千疮,百废待举。成立业委会后的一年后,收到公共收益70万元,9个委员中有8个主张发掉其中的60几万; 5、某小区,业委会发公众号。5毛钱一平米的物业费,发红包32万元; 6、某小区,迫于舆论压力,每户发10元。没看错,拾元。 7、某小区,无业委会,物企拿出36万给全体业主发红包,引来小区业主和社会媒体的一阵欢呼雀跃。 只想推理:那物企拿出来的“红包”,不会超过原本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的20%。 一、理论上讲,每个小区都应有公共收益。因新、旧,大、小,地段不同而收入有高、低之分; 三、公共收益系业主共同事项,依相关法规,除业主大会,任何人、任何机构不能决定其用途,包括发红包。尤其是物企; 五、即便是新小区,也有不属于开发商和物企开支的内容(如增加阅览室、娱乐场所等),老旧小区对资金的需求更是如饥似渴。公共收益弥足珍贵,它可让小区延年益寿; 六、发红包、领红包,都有快感。一旦停顿,领红包的定有意见; 七、建设家园无尽无边,她需要多多益善、细水长流的钱; 八、合理、科学,带有远见的小区制度建立,并按此制度全体监督,公开运行,方能安身立命、长治久安……文章声明——来源于红伙家园,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来源错误等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