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化政策直通车丨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措施

文摘   2025-01-27 13:35   天津  

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化

政策直通车

编者按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海关总署围绕“政策再加力、服务再提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天津海关根据总署统一部署,逐条研究推动落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新十六条”与“津关24条”“服务滨海12条”的统筹推进,进一步优化关区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为强化政策解读及应用指导,天津海关开设“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化政策直通车”专栏,切实让企业听得懂、运用好、享受到各项政策红利,今天我们推出第6期,带你了解“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措施”——建设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提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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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自贸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是两国或多国、以及区域贸易实体间所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目的在于促进经济一体化,消除贸易壁垒(例如关税、贸易配额和优先级别),允许货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

截止目前,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贸协定,包括RCEP、中国—东盟、中国—韩国等自贸协定。


二、自贸协定都有什么内容?


一般而言,自贸协定的章节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等。


三、如何享受自贸协定关税减让?


1


查询货物是否在自贸协定成员降税清单范围内。

可通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的“协定税率”模块查询产品关税减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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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货物能否符合原产地规则。

要享受自贸协定关税减免政策,应符合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是各国为了确定贸易中的商品的原产地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普遍实施的行政命令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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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关申请。

进口申请: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申请适用协定税率的,应当按照《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填制规范和申报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4号)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提交原产地单证;在填报商品项“优惠贸易协定享惠”类栏目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栏应填报相应代码。

出口申请:出口货物发货人、生产商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签证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原产地证书申请信息,提交出口货物商业发票等证明货物原产资格、原产国(地区)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出口货物装运前或者装运时向签证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


四、海关有哪些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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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

海关总署于2024年12月30日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该平台整合了原产地相关业务办理入口,为用户提供了协定税率及原产地规则查询、原产地政策法规查询、享惠提醒及评估服务等功能。

平台入口:打开“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https://www.singlewindow.cn/#/,点击“特色专区”页签,进入“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ycd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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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是指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向海关发送原产地证书电子申请,经海关审核通过后,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版式化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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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

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是指对于申报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海关通过原产地管理系统预设规则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通过、退回修改、人工复核以及调查等审核结论的审核模式。


供稿单位:关税处、静海海关、天津临港海关

编辑:赵海建、贾丽娜、张常年

审核:高鹏、张世豪、田晓薇

栏目策划: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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