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关于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1.20”事故核销的公告
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许,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观沙煤业”)工人刘某在井下晕倒,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18分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泸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观沙煤业“11·20”事件联合核查组开展核查。2025年1月3日,泸州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1·20”事件核查报告》,认定刘某为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本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1月4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向我局上报了《关于申请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1·20”事件统计核销的报告》,申请予以核销。接到核销申请后,我局将统计核销情况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2025年1月6日至1月12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和意见。2025年1月17日,经局2025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对观沙煤业“11·20”事故予以核销,并上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进行备案。现将统计核销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