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拖欠物业费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

楼市   2024-12-28 10:16   四川  


2024年12月17日、18日,
泉州丰泽区、永春县法院分别发布了一批
拖欠物业管理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督促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及时缴交物业管理费
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
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等强制措施。


1

丰泽法院公开发布

拖欠物业管理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有效缓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社会氛围,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10名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现督促被曝光的10名被执行人及时缴交物业管理费,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等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人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永春法院公开曝光

拖欠物业管理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敦促物业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弘扬社会诚信风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4名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现督促被曝光的4名被执行人及时缴交物业管理费,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方式:永春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0595-23865400)



拖欠物业费

 业主可能面临这些后果 


一、法院强制执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二、司法拘留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三、列入失信名单

物业费案件数额一般都不大,但时间跨度久,很多几千元标的的案件往往都拖了七八年以上,也正因为数额不大,当事人往往置之不理,当起了“老赖”,其中不乏生活富裕者。对于此种行为,法院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

四、失信联合惩戒

1、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2、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

3、一键网上冻结、划扣财产;

4、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5、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6、禁止高消费;

7、水陆空阻止出行;

8、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9、被限制炒股、买房、出境;

10、养老金可被直接划扣;

11、最高可判7年。


物业费是维护小区正常运作的资金
也是物业公司能够为业主
提供优质服务的根本保证
请未交费业主尽快缴纳物业费



物业观察
提供新鲜、实用的物业管理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