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修水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以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为抓手,有力推动基层司法所服务能力水平提质增效。
创新完善政策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所职能定位、提升司法所服务能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强化司法所综合保障等方面制度。优化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逐步形成系统完备、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探索实行司法协理员制度,全县招聘22名司法协理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初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等。
规范建设基层司法所。完善司法所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司法所长职级待遇及相关政策,为司法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法设备。由司法局和乡镇共同负担,按照所均每年3万元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抓住乡镇机构改革契机,对36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定编定岗,多措并举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近三年县司法局通过省考招录公务员19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招录辅助人员11名,确保每个司法所人员数达到5人。硬件建设方面,按行政区划单独实施“一乡一所”,36个乡镇司法所全部按要求实现“六有”,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办公场所标识、指引标识。统筹安排司法所业务用房与综治中心建设,为司法所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办公室、接待室、人民调解室的用房及设施,方便群众办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
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理顺管理机制。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司法局负责业务培训、指导、考核,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等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制定司法所服务清单13项,切实保障司法所工作井然有序有效开展。健全培训机制,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以老带新、观摩交流等方式,对年轻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传帮带”。健全考核机制。将司法所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督查或不定期督查,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参与中心工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定量考核,使司法所工作人员有目标任务和工作的方向,从而能真正体现司法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职能,向着新时代司法所的要求迈进。
来源:修水县委改革办
编辑:刘亚男
校对:陈华斌
审核: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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