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指示,申请增加“大数据杀熟”垄断案诉讼请求

文摘   社会   2024-02-08 17:07   云南  
关于李震在(2022)沪73知民初763号案件中于2023年12月20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虚假诉讼并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4年1月2日答复:“李震:您好!您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从现有材料看,您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请您依法向人民法院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考虑到,第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明确了“经审查,从现有材料看,您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请您依法向人民法院反映。”,第二,李震在线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据后合议庭违法要求李震提交证据纸质件,李震依法拒绝后合议庭在被告未提交证据的情况下在2023年5月9日下午13:47要求李震在6月29日开庭,第三,李震在案件中多次提示阿里巴巴集团的法定住所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69号,但是合议庭仍执意违法认定为阿里巴巴集团的住所地在英属开曼群岛,第四,合议庭在(2022)沪73知民初763号民事裁定中错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见民事裁定书(2023)最高法知民辖终482号),为了确保本案能够依法审理,经综合考虑《民事诉讼法》赋予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李震认为依法增加诉讼请求是通过审判方式向法院反映相关事项的最有效的法治化途径

2024年2月7日,李震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2022)沪73知民初763号案件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要求增加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依法确认奥星贝斯公司滥用诉权

二、请依法责令奥星贝斯公司因滥用诉权赔偿原告上诉状邮寄费14元、上诉状打印费9.6元、证据邮寄费15元、证据打印费31.8元,共计人民币70.4元。

三、请依法确认奥星贝斯公司虚假诉讼

四、请依法确认被告违法实施差别待遇。

五、请依法确认被告违法处理个人信息。

六、请依法确认阿里巴巴集团的法定住所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69号。


目前,案件承办法官已经答复收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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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关注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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