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提醒告诫书

文摘   2025-01-22 16:31   浙江  

全区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2025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全区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提醒告诫如下:

1

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众利益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自觉维护公众利益。

2

严控质量安全,提升守法意识

要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质量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供货单位资质审核、进货验收、陈列检查、日常养护、销售追溯、不合格产品处理等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严禁销售假药、劣药,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严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严禁经营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严禁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3

规范网络销售,确保追溯可查

严格遵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交易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对于展示的药品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禁售药品。

4

强化科普宣传,提高用药意识

要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认真履职,切实发挥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作用,加强合理用药咨询指导。要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5

全面自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要对照问题清单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GONG

HE

XIN

CHUN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热点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若发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相关问题,可通过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动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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