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想了很久,最后闭着眼说:
“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出自《晋书》)
什么意思呢?简单翻译一下就是:“想不起别的事,只记得和郗家离过婚。”
临终之际,他痛悔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当年不得不和相伴了十余年的表姐离婚,这是他心里永远的痛。
王献之是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自幼随王羲之学习书法,也是王羲之七个儿子中唯一能在书法上和王羲之齐名的一个,父子俩号称“二王”。
足可见王献之在书法上的成就,《晋书》中是这样形容王献之的:
“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
这样的一个惊才绝艳的少年似乎永远都有一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镇定。
比如有一次,王献之有一天晚上睡在书房里,有一群盗贼潜入书房中,将里面的东西都偷了个精光,就在他们要走的时候,王献之慢悠悠的说:
“偷儿,毡青我家旧物,可特置之。”(出自《晋书》)
先不说王献之说了什么,就这声音一出,直接吓了大家一跳,也不管王献之究竟说了啥,盗贼们直接落荒而逃。
再比如有一次,王献之和哥哥王徽之一起坐在一个房间里,突然前面起了大火,王徽之吓得急忙逃避,连木屐都没来得及穿。
而王献之则神色安详,慢悠悠的叫来随从,搀扶着再走出去,就和平时一样。
从这些事中就可以看出来,王献之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沉稳,仿佛什么都不能让他变色,仿佛永远洞察世事,稳操胜券。
但王献之也并不总是如此沉稳,他也有勃然变色的时候,也有拼命都改变不了的命运,比如他的婚姻。
360年,王羲之为王献之向小舅子郗昙的女儿郗道茂求婚,这是古代典型的联姻方式,表姐弟之间、表兄妹之间联姻。
王献之和郗道茂就属于表姐弟联姻,这未必基于情投意合,但一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两人婚后也是琴瑟和谐,志趣相投,很是恩爱,但他们婚后不久,王羲之和郗昙相继去世,夫妻俩相互扶持着走过了那段失去至亲的艰难日子,感情更加的和谐。
但也不知道为何,两人的婚姻本身没有问题,但灾难似乎总是围绕着这夫妻俩,先是他们的父亲相继去世,后来他们生的唯一的女儿玉润夭折。
这带给王献之和郗道茂巨大的痛苦,后来他们的婚姻更是再也维持不下去。
373年,东晋重臣桓温病重,因世子桓熙能力一般,桓温就将兵权交给了弟弟桓冲。
桓熙不服,就与叔父桓秘、弟弟桓济谋划桓冲,结果事泄,都被流放到了长沙。
而桓济的妻子正是晋简文帝司马昱第三女司马道福,司马道福的母亲是徐贵人,初封余姚公主,嫁给桓济后似乎并没有生育。
所以当桓济流放长沙后,司马道福就火速和桓济和离。
和离归家的司马道福并没有安心在家守寡,毕竟当时的女子是可以二嫁甚至三嫁的,况且彼时司马道福年龄也不算大,再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有的是年纪相仿甚至稍大点、稍小点的世家子弟娶公主,但不正常的是,司马道福自己看上了已婚的王献之。
彼时,王献之刚刚三十岁,“风流为一时之冠”,得了司马道福的青睐,也因此有了悲剧的后半生。
司马道福吵着要嫁给王献之,这件事其实并不好办,毕竟王献之有妻子,司马道福又不可能做妾,所以司马道福这个公主如果执意要嫁给王献之的话,郗道茂只能让位。
于是司马道福就求到了皇帝和太后那里,当时的皇帝是司马道福的弟弟晋孝武帝司马曜,只有十来岁,由太后崇德太后褚蒜子临朝听政。
皇帝和太后一商量决定成全司马道福,于是司马曜就下旨让王献之休妻娶司马道福。
这直接给王献之出了一个大难题,他和表姐郗道茂感情极好,根本不愿意离婚,但又不能抗旨,就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自残。
王献之用艾草烧伤了自己的双脚,因此得足疾,行动不便,但王献之依旧躲不过公主的逼婚,最终,王献之被逼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和郗道茂离婚。
一对有情人就这样分道扬镳,郗道茂回了郗家,跟着伯父郗愔生活,并未再嫁,后来郁郁而终。
而王献之娶了司马道福,但他们的婚后生活并不愉快,王献之心中想的念的都是表姐郗道茂。
后来王献之还蹭给郗道茂写过这样一封信: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姐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姐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其间情谊让人潸然泪下,如果没有得到也就罢了,偏偏王献之得到过郗道茂,然后又失去了,这样的痛苦最致命。
王献之就靠着那十余年的回忆生活,心中的悲痛可想而知,但皇命难违,圣旨不可抗,他也无法改变任何。
384年,司马道福为王献之生下一女,名王神爱,是王献之唯一的孩子,后来还做了晋安帝司马德宗的皇后,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王神爱3岁的时候,43岁的王献之患了重病,临终之际回想过往,能想到的过失竟只有和郗道茂离婚这件事。
这件事是他一生的遗憾,无法和相爱的人相守一生,无法左右自己的婚姻,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