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车”名义
从汽车租赁公司租取车辆后
通过伪造车辆手续
把租到的车
再转手“变卖”
本以为可以“空手套白狼”
最终套牢自己
近日
福泉公安成功侦破
多起租车合同诈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获群众锦旗致谢
11月8日,福泉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汽车抵押公司报警称:自己从龙某处回收2台二手车辆后,洪先生称是车主要将车辆收回,请求民警帮忙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经查,龙某在贵阳和遵义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宝马、奔驰、红旗等5辆汽车后,伪造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等,将车辆开至福泉卖给某汽车抵押公司和某二手车买卖公司获利。随后,民警通过分析研判、摸排侦查,成功将嫌疑人龙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龙某对其租赁车辆后,伪造虚假手续,向他人低价抵押变卖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车辆均已归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11月22日,洪先生专程给福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在车辆租赁或交易时,汽车租赁行业从业人员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务必要严格审核租车人信息、证件真伪及征信情况,确保自身财产安全,警惕不法分子以“租车”名义从租赁公司骗取车辆,将车辆违规抵押或转售套现。同时,广大群众切勿购买或者接受抵押来路不明的汽车,否则一旦牵涉到案件,将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