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租赁经济的发展
利用租赁合同进行诈骗的现象也日渐突出
诈骗形式五花八门
今天
让我们以案为鉴
了解其中一种
“巧借租车”实施诈骗的手段
01
立案追诉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01.
以假乱真“饰耳目”
在此提醒大家:
一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要仔细审阅,务必做到仔细甄别、核实清楚内容再签字。
二是应对合作对象,要通过查验身份证,查询合作对象支付能力的真实性。
三是合同商谈过程中,需保持理性,凡是要缴纳保证金、介绍费、押金等事项的,应该高度警惕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