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生物安全法案”,最近有点懵,应该是最近一年都比较懵。
为什么懵,看看这一年的媒体新闻就知道了:
1月:法案提出,股价崩了
3月:法案**通过,股价又崩了
5月:法案**通过,股价再次崩
6月:法案**失败,股价大涨
9月:法案**通过,股价崩了
12月:法案**失败,股价大涨
好家伙,一会儿死了、一会儿活了,隔几天就诈尸一回。
一个法案能玩出这么多花,每次出来都占了各大头条,连雷军见了高低也得来上一句:“他怎么这么多戏。”
反复牵连其中的药明系、华大系和各自的老韭菜们,也快疯了:
那么,这个影响至深、牵涉甚广的法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翻阅了些资料,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明白。
(至少,别被人带节奏,一年跟着生生死死好多回了。)
知识点必备:美国是怎么立法的?
讲解之前,快速过一些背景:
(1)美国的立法机构:
美国的政体和咱的不同,不能直接套用。美国最高的立法机构是美国国会,国会又由参议院、众议院两院组成,即“两院制”。
美国电影中常出现的牛逼轰轰的议员,都是由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人数比较少,每州2名,共100名;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参众两院议员都可以提出议案(参议院的法案以"S."开头,众议院的法案以"H.R."开头)。
所以,咱先搞清楚,法案是由谁提出的。比如:
提案人不同,就会出现多个版本的《生物安全法案》。
(2)美国立法流程:
下图是美国立法的一般流程:
参、众两院议员提出议案,经本院委员会审议、听证会、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所以,不要一看到媒体标题中的“通过”,就默认为法案生效。
实则,这玩意和你发票报销似的,直属领导通过了,后面还有领导的领导,领导的领导的领导,财务小姐姐... 报不报得下来,这是个玄学。
所以,法案目前到哪个阶段了?内部听证会通过or本院通过or两院通过?比如,
这才到内部听证会阶段(相当于直属领导口头答应给你批报销):
这个快一些,本院通过(相当于部门给你批了,还要转向其他部门审核):
(3)除单独立法外,有无其他快捷通道?
由于美国单独立法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多个机构,复杂且漫长。如果法案存在较大争议,或不是当前紧要事项(比如,今年是美国的大选年),就容易被搁置。
那么,有无其他快捷通道呢?
有,把“小法案”夹带到一个紧要的“大法案”,大法案生效后,小法案跟着生效,也称“搭便车”。(经常投标入院的朋友,熟悉吧。)
NDAA法案,就是这样一个重要的大法案。
NDAA,即美国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DefenseAuthorizationAct),这是美国每年必须审查的一项重要法案,用于规定下一财政年度的国防预算和政策。
美国部分议员就试图将“生物安全法案”夹带在NDAA这类大提案中,以加快该法案的审查过程。最近谈到的搭便车NDAA失败,说的就是如此:
不同版本“生物安全法案”,都进行到哪一步了?
知道了上面这些,试想一下:
如果你想让一条法案尽快生效,你会怎么做?
自然是,所有的手段,一起上。
是的,美国大议员们也是这么想的。
参议院、众议院“单独立法”途径一起上,“NDAA夹带入法”的方式同步来。如此一来,就产生了“生物安全法案”的不同版本,和各版本行进的不同阶段。
参议院版本:S.3558。(最早提出)
众议院版本:H.R.7085(初代版本)→ H.R.8333(修订版本)。
(2)3个版本的异同:
尽管版本不同,但3个版本核心思想一致:
对中国生物科技领域的龙头企业进行限制和打压;具体行动表现在“限制美国政府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与特定生物技术公司签订合同”。
具体异同见下表:
图源:开源证券
(3)各种途径目前的进展:
除单独立法的各自流程外,上文中也提到,各版本的生物安全法案,也可以通过“搭便车”NDAA法案的方式进行,各种方式目前的进展如下图:
图源:招银国际
(1)“单独立法”方式:由于本届美国国会的会议期限仅剩余两周,窗口期很短,根据目前参议院版本S.3558、众议院版H.R.7085的推进现状,本年度、本任期单独立法成功率极低。
(2)“NDAA夹带入法”方式:6月的NDAA初步文案就未纳入“生物安全法案”。12月7日两院协商的NDAA最终谈判文本,也并没有纳入生物安全法案,宣告此次生物安全法案搭便车NDAA立法失败。
“生物安全法案”就此失败了吗?
近来大多媒体的标题,会让我们产生一个错觉:
“法案失败,这回彻底稳了”。
但我们要注意前提限制语境:本年度、本届任期。
明年呢?以后呢?下一届政府呢?生物安全法案会不会换个马甲,重新再来?
这才是大概率事件。
在对华问题上,在对中国高科技产业的打压上,美国两党已表现出高度一致。“生物安全法案”参议院版本的听证会11:1通过、众议院版本在全院投票中以“306票通过/81票反对/44票弃权”高票通过,无一不说明这种状况。
芯片法案已是前车之鉴:
这种趋势,并不会随着原提案人的离任、特朗普的上台而发生大的变化。再加上利益相关者的游说,比如...
所以,既希望于对手主动放弃,不如盘一盘我们手上的底牌,到底有多少。
如,众议院版本的修订稿,增加了“365天豁免期、把现有合同的豁免权延迟到2032年”,并非对手的仁慈,而是现阶段美国生物医药企业对于中国供应链的依赖。一旦找到替代方案...
先辈们已经告诉我们: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