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迈测序仪获批了,既不意外,也不新鲜。
在此之前,已经有 30款 测序仪获批:
📎30款NGS测序仪、20款肿瘤NGS、26款基因甲基化已获批上市
但我说,这次获批,可能会改变测序领域长久以来的游戏规则和市场格局,大家相信吗?
单从这款测序仪来说,当然不信。
GenoLabM并不是一款市场全新测序机型,甚至都代表不了真迈的最新技术,如何改变测序市场格局?
有同学已经从这张表中发现了端倪:
是的,在Illumina之外,“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的阵营,又突然多冒出了一个身影,这一下打破了测序方法学一直以来的 “约定俗成” 和 “一一对应” :
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 ≈ Illumina
联合探针锚定测序法 ≈ 华大智造
半导体测序法 ≈ Thermo(Life)
荧光发生测序技术 ≈ 赛纳生物
现在,“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的提法,不再是Illumina的专属,而被真迈所共享。
这会带来什么影响?
敏锐的朋友已经在问:
“我所用试剂是 XX检测试剂盒(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我也可以用真迈的这一款测序仪(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上机了?”
思路打开,一切都将会发生变化。
中游测序企业,
被捆绑的关系、
被捏住的七寸。
长久以来,测序领域一直遵循着一个稳定的规则:
中游测序企业,一旦在产品试剂盒注册报批过程中,使用某测序厂商的设备和试剂,这个产品基本就要和这家测序厂商“捆绑一生”。
比如NIPT,贝瑞、安诺已经和Illumina“捆绑”近十年之久。
燃石、世和、吉因加、诺禾、真固等所有有产品获批的企业,大家概莫能外,只是合作上游厂家有所不同。
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些中游测序企业,不想摆脱对上游厂家的单一依赖吗?
并非不想,而是不能。
所有获批的临床测序试剂,在产品名称、说明书上就明确注明了具体的测序方法学:XX试剂盒(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XX试剂盒(联合探针锚定测序法)等。
这也意味着,该试剂只能用于对应测序方法学的测序系统:
XX试剂盒(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与测序系统(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对应;
XX试剂盒(联合探针锚定测序法)与测序系统(联合探针锚定测序法)对应;
...
如果想在这个产品上,更换合作的上游厂家,抱歉,在这个测序方法学上,你没有另外选择;
唯一可能的方式,再合作一家测序企业,重新走一遍注册审批流程。然而,这又将花费巨大的时间、精力、财力,面临诸多风险,极少有企业会选择这样做。
所以,在这个已获批的产品上,中游测序企业与上游厂家,看似亲密友好的合作关系,但这份关系并不对等。
中游测序企业一旦与某上游厂家合作报批,实则就被上游厂家捏住了七寸。
测序市场的格局也因此长期固化,尤其是目前巨大的存量市场:
贝瑞、安诺的NIPT市场,实则是Illumina的市场,十年未变;
燃石、世和的伴随诊断市场,实则是Illumina的市场,N年未变;
吉因加的伴随诊断市场,实则是MGI的市场,N年未变;
...
中游测序企业“关系解绑”的:
技术可行性 & 法规可行性
中游测序企业,如何打破这种被上游厂家捆绑的关系?
答案是,解绑“获批试剂、与测序品牌的一一对应关系”。
如何解绑?
我们以一张形象的图来展示:
如图,这是一项测序临检产品的基本检测流程:“提取&纯化 → 建库 → 测序 → 分析”。
目前,中游测序企业注册审批的核心产品,实质是整个检测流程中的“建库试剂”。
如肿瘤NGS获批试剂盒产品:
基因测序临检产品并未把“提取+建库+测序+分析”作为一个整体的注册单元来实施注册,这为“建库试剂”与“测序系统”的解绑、和其他测序系统的再组合,创造了条件。
类似下图,检测流程上,中游测序企业获批的建库试剂不变,将A品牌的“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含测序芯片)&测序仪”,整体替换成B品牌。
这里会涉及两个关键的问题:
(1)技术上可实现吗?
答案是,毫无障碍。
无论华大智造、真迈等,都自称自家的测序仪,可以兼容市面上的主流文库类型;
真迈更因部分机型与Illumina同属“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方法学,可以实现对Illumina文库的无缝适配。
现实也确实如此。很多中游测序企业,因降本增效等的需求,已经在司内实验室率先实现了测序试剂、测序仪的国产替代。
(2)法规允许吗?
答案是,有限制,但有路径。
临检产品的要求会更为严格。获批试剂盒的产品说明书,明确注明了该试剂的“适用机型”。
如:燃石医学,人 EGFR/ALK/BRAF/KRAS 基因突变联合检测试剂盒(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适用机型为:MiSeqDx。
所以,以燃石、世和等的试剂盒为例,要合规使用真迈的测序仪,就必须在相应试剂的“适用机型”中,增加真迈的测序仪。
法规路径上,可行吗?
关于“增加适用机型”,药监对此曾有过公开回答:
Q:体外诊断试剂增加适用机型的变更注册中,如在新增机型上试剂或样本的加样量发生变化,是否需要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A:体外诊断试剂在组成成分、生产工艺和预期用途无变化的情况下,申请增加适用机型,如在新增机型上试剂和样本加样量均无变化或虽有变化,但最终反应体系中试剂、样本加样量比例不变时,一般无需提交相关的临床评价资料;如在新增机型上最终反应体系的试剂、样本的加样量比例发生变化,则变更注册时应针对此项变化内容同时提交相应的临床评价资料。
即,在法规的通路上,“增加适用机型”是可行的,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是否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业内其实已经有成功案例,
早期,华大基因的NIPT检测试剂盒,适用机型只有BGISEQ-500(联合探针锚定测序法,由华大基因完成注册)。后来,随着华大系不同型号测序仪的陆续获批,其NIPT检测试剂盒的适用机型,也相应增加了:
BGISEQ-50(联合探针锚定测序法,由 华大基因 完成注册)、
MGISEQ-200(联合探针锚定测序法,由 华大智造 完成注册)、
MGISEQ-2000(联合探针锚定测序法,由 华大智造 完成注册)。
(图源,NMPA官网。)
显然,可以推测,在已获批试剂上申请增加适用机型时,
新增机型与原适用机型可以隶属不同的企业(例,上述案例中的华大基因&华大智造);
新增机型与原适用机型,属于同一测序方法学,在法规、情理上应都更容易通过;
新增适用机型,比重新再报一个证,成本、周期都会低很多。
“解绑”的中游测序企业,
从此获得了市场主动权!
在已获批的试剂盒上,替换适用机型,技术上无障碍,法规上有路径。
那么,对于这些中游测序企业而言,还需要问一个最关键问题:
“我为什么要去增加试剂的适用机型?甚至它可能还要花一些成本。”
比如贝瑞、安诺,他们已经拥有名义上自己品牌的获批试剂、测序仪,一直也和Illumina合作紧密,它做出改变的驱动力会是什么?
对于当下的中游测序企业而言,最主要的答案,降本、降本、降本:
“花短期的有限成本,换中长期的降本。”
在整个实验流程中,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含测序芯片)&测序仪,占了整个实验环节最大的成本。
以前他们没得选,只能和某一家上游测序厂家长期绑定;现在,他们终于可以有另外的选择:
这给中游测序企业带来的最直接好处:
“ 摆脱对上游单一厂家的依赖,获得市场主动权。”
放到真实场景下:
Illumina测序仪、真迈测序仪都是我已获批试剂盒的适用机型,那么,
如果要投设备,投真迈的设备划算,还是投我自己(实则是OEM Illumina)的设备划算?
已入院的医院,中长期来看,用谁的测序系统更划算?
如果多了真迈的选择,我是不是就有了更多和Illumina议价的筹码?
如果医院已经有真迈的设备,我的试剂是不是就能进?
...
你看,降本,可以直接来源于对进口品牌的国产替代;也可以来源于,进口厂家在竞争压力下的主动降价。
这也将打破长久以来、一旦在试剂注册报批过程中使用某测序厂商的设备和试剂,就要和这个品牌“捆绑一生”的结局。
而这,对于已有产品获批、甚至有些固化的、庞大的NIPT市场、遗传检测市场、肿瘤伴随诊断市场等,都会因此,迎来全新变化!
现在,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真迈在获批的宣传海报上专门注明:
“无缝兼容主流NGS建库试剂盒”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