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多家诊所的执业医师存在违规执业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武义县卫生健康局分别对上述涉案医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均已自行履行处罚决定。
医师未经注册跨执业地点执业并非小事,事关患者的医疗安全,针对此类现象,武义县卫生健康局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引起重视,提高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