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支持建设“海峡青年发展型城市”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现就台湾青年来福州交流参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一年求职过渡期免费住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有意来福州交流参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台湾青年,可申请我市台胞社区最长不超过1年的求职过渡期免费住宿。
1.线上实时申请
2.办理入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完成时限:2个工作日
关注“福州人才服务公司”微信公众号,在“住房保障”栏选择“台青免费住宿”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按照申请类型提交相关材料:求职人员填写求职意向;实习、见习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计划书(详见附件2)。
1.个人线上提交材料申请;
2.福州市台协会会审;
3.福州市台办确认;
4.由运营管理单位福州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若超过预约时间48小时未办理入住,则自动取消入住资格。
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提供台湾青年来福州交流参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一年求职过渡期免费住宿房源。
1.住宿人员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至住宿点办理入住手续并与运营管理单位就住宿管理事宜签订《保利香槟国际台胞免费住宿点入住协议》、签署《保利香槟国际台胞免费住宿点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并遵守入住期间日常管理制度。
2.免收房租、物业及水电公摊费,据实支付水电费用。入住时入住人应缴纳水电押金,退房结清水电费后予以退还。
3.安全用水、用电。为避免安全隐患,住宿点不开通煤(燃)气。
4.住宿期间住宿人员应爱护公物,按指定房间入住。
5.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
6.禁止宿舍内豢养宠物,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
为合理调配房屋资源,更加精准地保障台湾青年来福州交流参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期间的住房需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免费住宿:
1.已在福州就业创业或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2.已享受我市人才住房、台胞公租房、住房租金补贴等保障政策的;
3.住宿时间已满1年的;
4.申请入住后,发现3个月无入住的;
5.住宿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等需做退房处理的。
住宿人员应在接到退房书面通知后一周内搬离,逾期未搬离的将强制清退并作登记,影响今后享受其它政策。
福州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黄诗洁,0591-83707320。
附件:1.台湾青年来福州交流参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一年过渡期免费住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台湾青年在榕求职意向表、实习(见习)证明表、创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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