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如何为台湾量身定制“一国两制”?

文化   2024-11-17 23:50   辽宁  




    台湾的复合式“一国两制”的建构。


        “一国两制”本来是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创造性构想,却率先用之于解决香港问题,继而用之于解决澳门问题,从而形成了“一国两制”的“港澳模式”。大陆方面也一贯表示,“一国两制”将继续适用于台湾问题的解决。在迄今为止大陆关于两岸统一后的制度安排之选项中,“一国两制”仍是最优先的选项。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王英津提出了复合式“一国两制”台湾模式

 

        在台湾方面看来,“一国两制”属于“垂直统一模式”,这与他们所一贯主张的“两岸对等”是不相容的。所以,他们明确表示不接受大陆的“一国两制”模式。而复合式“一国两制”台湾模式是一种既能体现“一个中国”原则,又能兼顾“两岸对等”,同时还在整体上不改变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一国两制”台湾模式构想。其主要特点是:

 

1.主张借鉴联邦主义的某些经验

        统一后的台湾享有部分主权行使权或分权性自治权,以此区别于原来设想的制度安排。实际上是在中央与台湾之间贯彻部分联邦主义的分权原则,尽管不可以去采用联邦制,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借鉴和吸收联邦制的某些经验和做法。

 

2.两岸统一后的制度安排

        该模式构想主张认可台湾方面目前掌握的权力是其人民固有的主权行使权。在此基础上,台湾方面向中央政府交还一部分能体现国家统一的主权行使权如外交权等,其余未交还的部分由台湾方面作为“剩余权力”予以保留。这是一种分权而非授权的模式

 

3.中央与台湾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按照该模式构想,中央和台湾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一种中央与准中央的关系。换言之,它仅仅带有联邦政府与成员单位政府关系的某些性质,但本身并不是联邦政府与成员单位政府的关系,因为这里贯彻的是联邦原则或联邦精神,而不是联邦制。



复合式“一国两制”台湾模式建构中的难题与解决思路

1

台湾政权名称问题


        为了体现与港澳模式的不同,在行政区划上不称台湾地区为“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考虑“台湾特别自治区”。但今后到底是采用何种称谓(譬如“台湾省”、“台湾自治区”、“台湾特别政治区”,甚至其他更敏感的政治称谓),需要通过双方的协商谈判来解决。


        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前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曾公开表示过,只要坚持“一个中国”这一原则,什么问题都可以谈,“谈判的议题是开放的,谈判的地位是平等的,即使是敏感的政治问题,也都可以充分讨论,以找到双方均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2


两岸统一后的国号问题


        大陆海协会已故会长汪道涵先生曾讲过:“一个中国并不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等于‘中华民国’,而是两岸同胞共同缔造的统一中国”。


        汪老的这一主张,其实就是可以通过修改国号的方式,来体现两岸共同走向统一,大陆不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也不再使用“中华民国”,以避免让台湾民众感到被“吞并”。未来具体如何称谓,需要双方协商。

3


“中华民国宪政体制”问题


        统一后继续保留“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并不等于承认“中华民国仍然存在”,更不等于承认“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既然实现了统一,必定会有关于统一的法律文件,而其中必定会载明相关的保留附加条件,这些条件之一就是保留“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只是为了“照顾台湾民众的中华民国情结”而做的让步。一旦台湾方面利用这一被承认的“宪政体制”来从事“台独”活动,就违背了当初双方约定的保留条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关系就要回到统一前的原初不承认状态。

4


台湾国际活动空间问题的安排


        如何解决两岸统一后的台湾“国际活动空间”问题,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通常而言,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国际法主体,其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力通常由其中央政府来行使。中国作为单一制国家,其主权行使权(对内和对外)均由中央政府来行使,但处理大陆与台湾的关系时,应注意到对内主权行使权与对外主权行使权的权力特性具有很大不同。对内主权行使权可以由两岸分享,但对外主权行使权只能由两岸共享,至于怎样共享,即共享的具体模式,则需作进一步的探讨和设计。否则,如果台湾方面也拥有对外主权行使权,就会破坏“一个中国”,损伤国家主权。


        正如邓小平所说,“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Q
&
A

建构复合式“一国两制”台湾模式尚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

中央与台湾地区冲突后的解决机制


      中央和台湾地区产生冲突该怎么解决,是和港澳一样通过人大释法来解决,还是借鉴联邦主义的有关做法,将冲突诉诸于第三方(第三方多为司法机关),这个协调机制该如何建构?

2


台湾民意在中央政权的体现问题


        统一后台湾民意如何在中央政权得以体现?是像港澳一样在全国人大代表团中设立专门代表团,还是在全国人大实施“两院制”?





        以上复合式“一国两制”台湾模式方案,台湾方面或许仍不予接受,但其方案不仅在于让台湾同胞接受,更重要的是告诉台湾同胞大陆在一个中国框架能给台湾方面所能提供的最大容量和空间是什么。即使台湾方面不接受,大陆也没有多大空间可以继续让步,这就是“一国两制”的“底线”,否则就破坏“一个中国”了。 

参考:《王英津:论复合式一国两制台湾模式》

注:轉載自思客廚房


欢迎赞赏




约访/投稿/商业合作

laqn20140603@sina.com;

wechat ID:lianganqingnian2014

内容:

投稿时请留下

姓名─职业(学校)─电话─个人微信号





两岸青年
打造两岸最有温度的交流平台。 为两岸游子提供全方位的学习、生活、政治、娱乐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