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文/尤若宁1,付磊1,粘培坤1,王斌2,晏腾辉2
1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
航空医学救援体系是应急医学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用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也用于紧急情况下危重伤病员的搜救,在日常急救运送中也应用广泛。[1]
我国航空医学救援体系起步较晚,且传统地面急救体系具有明显局限性,越来越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医疗需求。本文根据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以下简称“厦心医院”)的航空救援建设实践为例,探讨航空医学救援体系建设思路。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航空医学救援概念
航空医学救援(Air Ambulance)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为紧急施救患者而进行的飞行活动(MH/T1039通用航空术语),包括对伤病员的生命支持、监护、救治和转运,以及捐献器官、救援人员、医疗装备和药品的快速运输。[2]
航空医学救援因其自身特殊性有以下特点:①救援效率高:运输速度快,能有效提高救援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②专业化程度高:对医护人员及飞行人员的身心素质、操作技能要求高,专业性强;③受地面交通限制少:不受地面交通、距离、地形等因素限制,在地面交通拥堵时也能够快速到达;④使用成本高,起降场、航空器、航空燃油、人资成本等均远远高于传统地面急救运输;⑤受空中条件影响:易受到气象条件、区域间航空管制、起降场、地面保障等方面因素的影响。[3]
根据航空器类型,航空医学救援主要分为直升机航空医学救援(Helicopter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HEMS)和固定翼航空医学救援(Fixed Wing Air Ambulance,FWAA)。[4]直升飞机机动性强,但飞行半径小,机身空间小,能够携带的设备、药品及人员有限;固定翼飞机飞行半径长,机身空间较大,医疗常备可安装于机舱内,但对起降场要求较高,且易受航空流量管制。目前航空医学救援以直升机为主,固定翼飞机和其他飞行器为辅。
航空医学救援医院内基础设施建设要点
直升机起降场申请审批
医院开展空中医疗救援的前提条件是院内建有飞机起降场。飞机起降场需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审批完成后方能开工建设。
飞机起降场的建设需依据军、地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CCAR-97FS)、《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等。飞机起降场的建设需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指导文件进行申请。
飞机起降场建设的申请由申请单位所以区域的民航管理局受理,以厦门为例,厦心医院的申请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受理。审批的条件包括:(1)申请单位具有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局规章;(3)空域规划及飞行程序方案可行;(4)与相邻机场关系位置符合空域规划要求;(5)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符合规章要求;(6)满足飞机性能的要求;(7)符合军方的要求;(8)试飞合格。
飞机起降场建设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正式申请文件以及相关资料,包括临时起降场场址报告(需同时提供地方政府县处级以上意见函,申请人为航空企业除外)、飞行程序设计报告、运行标准、机场使用细则。
申请人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后,经审查合格,管理局方将以文件批准的形式实施审批。临时起降场场址有效期为一年,飞行程序长期有效,有效期满前应提出续延申请。临时起降场净空、导航设施等因素有变化的,必须对飞行程序运行标准修改,重新报批。
直升机机型
直升机起降场的设计与建设需与航空医疗救援所使用的直升机机型及各项参数指标相适应,如有能力还可为未来更大型的直升机等航空器的起降预留改扩建的条件。[5]
以厦心医院为例,屋面停机坪可满足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现阶段使用的S-76C+/S-76C++型直升机的起降,其机型图片及各项参数如下。
图1 S-76C+/S-76C++型直升机
表1 S-76C+/S-76C++型直升机参数表
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未来还将引进更大型的H-175型直升机,其救援能力将大幅提升。
直升机起降场建设
直升机起降场建设应以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为原则,除符合直升机起降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本文以满足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所属救助直升机S-76机型为例进行阐述。
选址
起降场的选址应该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1
尽量选择地势开阔平坦地带,避开军事目标、较高障碍物、工厂、变电站、加油站、高压线等危险场所。
2
场地条件良好,便于人员转运、地面保障及安全警卫等条件。
3
优先选择医院楼顶屋面、广场或学校操场等已有的硬化地面,节省建设及使用成本。
起降场物理要求
1
起降场任何方向的总坡度不得超过3%,任何部分的局部坡度不得超过5%,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
2
起降点建设地能抵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下吹气流)的作用。
3
具有直升机起飞全重的1.5倍的承载能力,并满足直升机中断起飞所需。
4
在目视气象条件(Visual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s,VMC)下,安全区应从最终起飞和进近区(Final approach and take-off area,FATO)的四周至少向外延伸3m或0.25D的距离(两者中取较大值)。同时安全区应满足:
①
当FATO为四边形时,安全区的每一外侧边长应至少为2.0D;
图2 四边形FATO安全区设置要求
②
当FATO为圆形时,安全区的外径应至少为2.0D。上述D应采用预计使用的直升机旋翼的最大值。
图3 圆形FATO安全区设置要求
5
场址与建筑物、高压线保持一定的安全横距。原则上以起降点中心为圆心,半径25米的范围内不应有高于0.5米的物体(树木、路灯、垃圾桶等);与建筑物间距应大于50米;若起降点周围有高压线路,则进近及起飞路线应能与高压线路平行,并保持150米以上的水平距离,避免垂直交叉,且路线上无其他影响飞行的障碍物。
6
起降场地净空需满足直升机在起降方向上不小于4.5%的净空限制条件,保证直升机能够安全越障。以厦门气候状况为例,冬季主吹偏北风,夏季主吹偏南风,盛行风向在030°~150°之间变化,因此在直升机的起飞及进近面设计中,需满足在此方位范围中不小于4.5%的净空限制。(如图4和图5所示)
图4 厦门盛行风向所确定的障碍物扇区
图5 以1级性能运行时提升进近/起飞爬升面起点标高的示例
6
起降点周围若有较高楼层、烟囱或其他较高障碍物,须在障碍物上部设置红色频闪灯,指示障碍物轮廓及高度,保证夜间飞行安全。
助航设施
直升机起降场助航设施一般由风向标、机坪标志、信号灯组成。
1
风向标设置
①
风向标应能指示进近和起飞区上空风的情况,而不受附近物体或直升机旋翼下洗气流的影响。
②
从飞行中的、悬停的以及在活动区的直升机上应能看到风向标。宜采用轻质纺织品做成截头圆锥形,其尺寸不宜小于表2的建议。
表2 直升机场风向标尺寸表
③
风向标的颜色与地面背景差别明显,夜间使用时,可在风向标顶部安装红色障碍灯,两旁安装LED-10W的泛光灯,以确保在夜间为飞行员提供明显的障碍物提示。
2
机坪标志设置
①
直升机场均需设置机场识别标志。
②
一般采用白色“H”表示。医院直升机场标志,应采用白色“十”字及加在中央的红色“H”表示。
图6 医院直升机场标志示例
③
“H”的横划应与最终进近方向相垂直。
④
高架直升机场应设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3
信号灯设置
①
停机坪泛光照明,设置接地离地区边界灯、近进起飞区边界灯、航空障碍灯等,可按下表2要求安装。
表3 停机坪照明灯光设置标准
②
设置白色直升机场灯,数量≥6个。
③
直升机场进近及起飞面附近的高大障碍物的顶部需安装红色频闪等,确保夜间飞行时清晰可见。
消防系统
直升机机坪消防设施一般配有全自动弹出式喷淋消防系统(水泡沫)。此装置使用于直升机着陆区,包含一系列安装在直升机平台表面的喷嘴和泡沫引入单元,当系统被激活时,水压会使喷嘴弹出来,水、泡沫混合物会喷射到整个着陆区。[6]
机上医疗装备
由于航空医学救援的特殊性,航空器上装备的医疗设备均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和配置原则:
1
体积小、重量轻,装卸方便,便于携行;
2
抗震动、抗信号干扰,且不对飞行器产生电磁干扰;
3
装备齐全,通用性强,适用于多种伤病的现场救治和转运;
4
装备驱动源符合适航要求;
5
鼓励将装备按功能模块化、集成化和整体化,减少散件包装;
6
为避免装备相关功能重复,鼓励优先配置具备多种功能的医疗装备组合仪器。
根据不同的功能,可分为搬运、诊断、监测、抢救、外伤处置和传染病防护等不同类型。目前我国航空医学救援中医疗装备配置较为简单,基本在普通直升机上临时配置血压计、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供氧系统等。[7]
▲ 点击查看:【德品医疗股份】为中国医院打造更智慧的护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广告
航空医学救援医护人员队伍建设要点
航空医学救援人员队伍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开展直升机医疗救援的省市中,北京、上海和浙江走在前列。上海瑞金医院组建了一支30人的空中应急救援队,由外科、急诊、烧伤、重症医学、心外监护等科室人员抽组而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组建了一支由急诊中心6名医生和6名护士组成的空中急救医疗队。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参与航空医学救援的医护人员具有临时性,平时在临床一线工作,需要救援时再临时抽组。另外,这部分医务人员虽然临床经验比较丰富,但存在航空医学知识和空中急救经验相对缺乏、相关培训较少等一些问题。
航空医学救援人员队伍的建议
航空医学救援是在复杂工况条件下的紧急医学救援,涉及航空、气象、医学救护等多个领域。救护人员不仅要遵守常规医疗规范,还需考虑振动、噪音、气压等特定航空条件,因此救护人员不仅包括医护人员还包括绞车手、救生员等机组成员,要求航空医学救援人员不仅需具备较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也要掌握专业航空医学知识。[9]
首先,应该建立空中医疗救援人员准入制度。凡是参与的医务人员都应尽可能从急诊科、重症监护科等急救、抢救经验丰富的科室选拔,且应取得法定的执业资格和各类急救培训资质认证,参与急救工作3年以上。
其次,应该健全空中医疗救援的专业培训机制。凡是参与救援的医务人员上岗前需完成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①医疗专业培训,包括机上患者模拟救治、跨学科重症监护和急危重症患者空地转运训练等;②直升机相关知识培训,包括直升机上设备的识别、无线电的使用、飞行安全防护等;③综合性训练,包括机组人员间沟通协调、机上医疗设施使用、紧急情况处置、如何避免患者二次伤害等。医务人员完成相关培训之后,经过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方可参与航空医学救援工作。[10]
航空医学救援的接诊及转运流程
厦心医院接诊流程探索
厦心医院航空急救演练
厦心医院与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以下简称“东二飞”)进行了多次演练,初步探索出一套接诊运行机制。地方政府及应急联动单位、地方搜救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有救援需求,将信息通报至东海救援局,经研判后向东二飞下达救助任务书。东二飞经申报军、民航相关单位审批同意后,启动救助相应程序。
飞行机组评估任务,确有送院救治需求,立即应急出动。机组联络员对接医院联络员(医务部专员),在执行救助同时报告伤患情况,医院联络员据此统筹安排停机坪、航空救援专用电梯、急诊科医务人员提前做好接受伤患准备。急诊科派1名医师及2名护士携带转运床、氧气面罩、转运监护仪等必要设备在屋面停机坪安全区域内等待,专梯由司梯人员控制在停机坪层等待。待直升机停稳后,由机组人员与医务人员进行病患交接,先行由专梯运送至急诊科抢救,同步按照急诊入院进行相关手续办理。[11]
经演练,伤患从厦心医院停机坪到达急诊抢救室,耗时仅为58秒。
转运流程探索
厦心医院为心血管专科医院,对于其他系统的伤患,我们与周边的弘爱医院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探索建立合作转运机制。
机组联络员对接医院联络员,告知伤患具体情况,经研判如需转至周边医院,厦心医院联络员立即统筹安排停机坪、航空救援专用电梯做好运送准备,同时联系驻院120急救点提前将救护车开至制定地点做好转运准备,并联系对方医院急诊科做好接收伤患的准备。[12]
可持续性的运营模式
目前主要运营模式
我国早期的航空救援,都是由政府主导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行动,例如5.12汶川地震的航空救援。由于航空救援的飞行成本较高,直升机每个小时低空飞行费用达2至5万元,固定翼飞机费用则达到8到15万元/小时,且我国医保未将航空医学救援纳入报销范围,大部分患者无法承担其高昂费用。[13]
自2019年3月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来,包括中日友好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等试点机构不断探索可持续的运营模式。目前我国试点的主要运营模式有:
1
商业保险:个人购买如人保、平安等商业保险,需要航空救援时由保险公司出险支付相关费用。如金汇通航航空公司联合各大保险公司推出包括不同服务内容和组合的空中救援保险服务;
2
医疗保险(徐州模式):将航空医疗救援的部分或全部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产生的费用由医保承担;
3
政府购买服务(浙江模式):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组建专门航空医疗救援团队,所产生的费用有财政资金承担;[14]
4
会员制:部分通航公司采用会员制收费的方法,会员只要每年交一定金额的会费,便可免费享受相应的救援服务。[15]
5
患者自费:目前主要的运营模式,航空医疗救援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主要针对资金实力较强的人群。
可持续性运营模式的探索
单独由政府、保险或个人来承担航空医疗救援体系的高昂费用,是不现实的,因此构建可持续性运营模式需要多方合力。
首先,可持续性运营模式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可以参考“浙江模式”,设立专项财政资金,进行兜底保障,对突发公共事件、特别困难人员的紧急救援等提供免费救援。[16]
其次,商业保险是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公司探索推出“航空救援保险”专业险种,积极通过降低参保金额来扩大参保人数量,进而做大市场,保证出险人的费用支出,同时保障资金安全。[17]
再次,民间资本是重要补充。引入公益基金会,完善慈善体系,创打通捐赠渠道,让有意愿、有能力的机构及个人参与进来;规范资金运作,公开资金流向,保障捐赠人知情权,吸引更多的对象参与捐赠。[18]
后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航空医疗救援的优势以、如何获得航空救援服务以及费用支付情况,让民众了解直升机海上医疗救援服务的优点以及如何获得服务、需要支出多少费用等,使航空医学救援更加贴近大众,把巨大的潜在需求转化为市场。
医院建设航空医学救援体系建议及展望
经过医院与东二飞对航空医疗救援的探索,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需加强医务人员的航空培训。目前厦门地区的航空医疗救援形式为直升机运送伤员至医院,并无医务人员随同前往。只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资格的医务人员才能登机前往救援。只有将急救前移,医务人员随机前往救援,才能大大降低伤患死亡率,使起得到更好的救治。
2
需加强医疗结构间的协同。目前厦门满足直升机起降的医院内的停机坪仅两座,为了更好发挥航空医疗救援的优势,还需各医疗机构间加强协同,建立联合转运诊疗机制。
3
需加强联合演练,构建专业稳定的救援队伍。由于直升机飞行的特点,演练频率较低。需要加强医疗机构与飞行机组的演练磨合,在演练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流程;同时通过演练,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身心素质都过硬的救援队伍。
4
我国对航空医学救援的潜在需求巨大,参照欧洲每百万人口有1-2架直升机计算,我国需要3000架以上的救护直升机。通过探索“政府支持、政府救助机构及通航企业运营、保险业及医疗机构等参与”的模式,促进各部门间协作,出台促进发展航空医学救援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相关机构和资本参与,航空医学救援将会得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略,如需要请联系编辑部索取。
广告
戳”阅读原文“,查找更多您需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