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巨贪“土皇帝”邓宝驹

文化   2024-10-19 10:53   福建  


“罗翔说刑法”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老师的自媒体账号,其粉丝数高达1000万。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老师在网民中的人气极高。自他开通自媒体账号后,很快成为一位现象级的博主。

因为罗翔在视频中喜欢用“张三”这个化名来举例子,因此罗翔老师也被网民们戏称为“法外狂徒张三”。所有人都知道,能被罗翔老师作为例子来举的案例,基本都是大案,涉案的“张三”绝对不是等闲人物。

在2021年4月发布的一条视频中,罗翔老师揭露了一位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便用不到三年的时间便贪了2.3亿、并包养了八个情妇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张三”,并向网友们调侃道:“大家觉得用这种赚钱速度,你想不想做他二奶?”

罗翔老师的这条视频,很快便有了上百万的播放。很多网友都在相互打听,这位“张三”到底是何方神圣,又是怎么做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贪腐2.3亿巨款的?

一、

罗翔老师这期视频中的“张三”,是原深圳宝安区沙井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邓宝驹。

1978年,刚刚高中毕业的邓宝驹,被沙井村信用社录用,成了一名普通柜员。

农民家庭出身的邓宝驹,非常珍惜这次跳出“农门”的机会,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很快便成了信用社的业务骨干。他的努力,也引起了上级的注意。

1992年,邓宝驹被提拔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信用社主任。

上任后的邓宝驹积极改革,优化审核程序,热情服务客户,沙井信用社业绩很快得到了飞速提高,各项数据都位居宝安区各家信用社前列。

1996年,深圳几家信用联合社联合出资,开办了一家名叫“都之都”的酒店,39岁的邓宝驹被委任为酒店董事长兼总经理。

当上董事长后,邓宝驹接触到了很多富商。渐渐地,他对这些人挥金如土的生活产生了羡慕之情,尤其是看到许多年过半百的富商,身边总是美女环绕后,更是羡慕得直流口水。

为了过上和这些人一样的生活,邓宝驹在目光放在了信用社的公款上,施展了“乾坤大挪移”之术,将信用社的巨额存款变成了自己的小金库。在1996年到1998年的短短两年中,邓宝驹竟然非法挪用了2.3亿公款。

有了钱后,邓宝驹过上了“神仙”般的生活,光是二奶就包了8个。在最受他宠爱的二奶小青头上,便花了2000多万。也就是说,这个小青平均一天就能从邓宝驹这里拿走2.3万。要知道这可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人的平均工资不过四五百元的时候,邓宝驹一个二奶一天的小费,就顶六个成年人一年的工资总和!难怪罗翔老师会在节目中调侃说:“大家觉得用这种赚钱速度,你想不想做他二奶?”

二、

俗话说 , 是脓总是要破的 , 罪恶只能隐匿一时 , 并不能隐匿一世 。

1998年11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清理整顿账外账和违规经营的通知后,深圳市农村信用联社派人到沙井信用社稽核账目。很快,带队的刘天余便发现了沙井信用社账目上存在巨大漏洞。

发现问题后,刘天余来到邓宝驹的办公室,将这一情况向邓宝驹进行通报,并询问了他一些问题。可邓宝驹却说自己目前的主要精力都放在都之都大酒店的经营上,信用社的账目都由财务部经理陈锡球在管,则陈锡球目前因患支气管炎,正请假在家养病。要想查清这些问题,必须等陈锡球上班。

听完邓宝驹的解释,刘天余只好让邓宝驹打电话给陈锡球,催他来上班。邓宝驹解释说自己已经通知了陈锡球,只不过陈锡球目前正在广州复查,最快要到明天才能赶过来。

见邓宝驹这样说,刘天余只好带着核查组离开信用社,准备次日再来核查。可当第二天刘天余带人来到信用社后,非但陈锡球没有露面,就连邓宝驹也不知去向。

刘天余顿感不妙。立即向领导做了汇报,同时搬出信用社的所有账簿,对社内往来账目进行逐笔核算,同时对金库进行盘点。

很快,发现核查小组发现沙井信用社有6笔涉及2.35亿余元的资金未入账。可这时,邓宝驹的却离奇地“人间蒸发”了,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市联社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深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即着手侦查。

很快,公安机会便查出了邓宝驹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自批自贷、越权违规批贷的手段,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2.38亿的犯罪事实。由于邓宝驹已经负罪潜逃,一场追捕金融蛀虫的行动也就此拉开了帷幕。

三、

公安机关一边派人在邓宝驹有可能出现的所有地点滴进行埋伏守候,一方面赴他有可能潜逃的地点进行排查,重点是防止邓宝驹逃往香港,再设法从香港离境。

遗憾的是,守候多日,公安机会始终未发现邓宝驹的踪迹。

与此同时,宝安分局经侦科长王建宁,带队对邓宝驹的家进行了依法搜查。细心的王建宁在邓宝驹的床头柜下,找到了几块被人撕碎的纸片时。将这些纸片细心地拼凑起来后,王建宁看到上面有“中国、××万”和“第二、××万”的字样。

出于职业的敏感,王建宁断定这一定是邓宝驹赃款的存放地点及数目。“中国”或许就是“中国银行”的简称,而“第二”也可能是某储蓄所的代号。联想到距邓家不远就有一家中国银行,以及一个“工商银行第二储蓄所”,纸条上面的地点,会不会就是这两家呢?

一查之下,王建宁果然在这两银行查到了两笔合计200万元的可疑存款,存款人一栏,写的是邓宝驹的岳母江某的名字。于是王建宁果断决定,立即传讯邓宝驹的妻子。

面对铁证,邓妻面如土色,瘫倒在地,很快承认这是邓宝驹让她存在这两家银行的赃款,并交待说,邓还有三百万赃款,放在他的情妇周娟那里。

审讯完邓妻后,王建宁马上找到周娟。周娟供认,她是在深圳当坐台小姐时认识的邓,随后被其以每月十万元的价格包养。前两天,邓宝驹将一个装有三百万远现金的箱子交给自己,让自己妥善保管,之后便匆匆离去了。

周娟还交待说,邓宝驹走之前,说过要赶 5 :20 分的火车 。带着这条线索,王建宁和民警在火车站查到了 5 :20 分由深圳始发的火车有三趟 :一列是去昆明 , 一列是去南京, 还有一列是往上海 。

经过研判,王建宁认为邓宝驹逃往上海的可能性最大,于是在派人去昆明和南京排查的同时,自己亲自带人连夜赶往上海 。

在上海市警方的帮助下 , 全市立即开始了大清查。遗憾的是,并没有发现邓宝驹的踪迹。不久后,去昆明和南京排查的同事也反馈回了信息,并没有在这两个地方找到邓宝驹的蛛丝马迹。王建宁这才恍然大悟:邓宝驹是故意布下了一个迷阵,他根本没有去这几个地方,而是想引开警方视线,为潜逃创造条件!

从这件事上,王建宁感觉到了对手的狡猾,同时也激起了他的斗志:一定要将这个狡猾的巨贪抓获归案!

四、

1998年年底,王建宁获悉了一个重要线索:邓宝驹和陈锡球等人已经逃到蒙古国,目前正在蒙古与中国交界处的一个小城托人办理英国护照,准备从蒙古潜逃到英国。

得到这个线索后,王建宁立即向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后,深圳市公安局陈远谋副局长带着王建宁和其他2名侦查员,携有关材料登机赶到公安部经侦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蒙古国中心局发出了紧急协查函。

接到国际刑警组织转来的协查函后,蒙古国警方立即出动,将逃到蒙古国的邓宝驹和陈锡球等人一举抓获,并于1999年1月11日将几人引渡给我方。

落网后,邓宝驹很快交待了他们的逃亡经过:在查账的第二天 , 邓宝驹便找来陈锡球,商量逃亡的路线。他认为南逃香港风险太大,而逃到蒙古国,再由蒙古国逃往欧洲不易被发现,于是故意将三百万放在周娟之手,并有意告诉周娟,自己要坐5点半的火车,希望能干扰警方的侦察。

做完这一切后,两人打车驰奔广州 , 并在广州连夜乘火车往边城二连浩特 。在那里,两人用假身份证办理了去蒙古国旅游出境的手续 , 逃到了蒙古。之后又通过黄牛党,准备办理去英国护照 。没想到天网恢恢,最终还是被我公安机关抓获。

2000年3月9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宝安区沙井农村信用社主任兼深圳都之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邓宝驹等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一案。

起诉书显示,1993年7月,个体户陈向宇成立宝安区沙井繁荣实业开发公司。1995年6月,陈将繁荣公司的执照和公章交 给邓宝驹,委托其办理注销繁荣公司的手续。但邓未为其办理,并利用其职务便利,自批自贷,伙同他人以繁荣公司的名义从沙井信用 社营业部及下属的几个分社贷款28亿多元。之后,又利用信用社财务部做假账抹平,侵占沙井信用社近2.38亿元。

五、

2000年6月,邓宝驹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5年。此案涉及数额巨大,影响恶劣,邓宝驹仅被判刑15年,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争议。对于这一点,罗翔老师也在视频里给出了他的看法。

罗翔老师认为,邓宝驹等人涉嫌侵吞信用社资金两个多亿,如果被判贪污罪,绝对是死刑。但法庭最终是按职务侵占罪判决的,而职务侵占罪最高法定刑也没有死刑,因此判15年有期徒刑是很正常的。

从邓宝驹的整个犯罪事实和过程来看,符合职务侵占罪的4个构成要件。首先,邓宝驹的身份符合职务侵占罪对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的规定。其次,邓宝驹所在的农村信用社就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邓宝驹所侵占的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第三,邓宝驹策划并直接参与实施了整个犯罪过程,属于直接故意犯罪范畴。第四,邓宝驹利用了他的职权实施犯罪,符合职务侵占罪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因此,“邓宝驹案”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罗翔老师还解释说,“邓宝驹案”的犯罪主体不符合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邓宝驹侵占的是本单位的财物,而不是国家广义上的公有财物。因此不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

参考资料:

《羊城晚报》:《侵占数亿元,深圳邓宝驹等人受审》

罗翔:《邓宝驹案:如何正确理解受贿罪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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