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 切勿出租、出借银行卡
财富
2024-12-15 22:18
浙江
有位邱贝妮女士前来柜面要求办理一张借记卡,旁边有一位男士一直伴随着。简单问其办理用途是什么,边上的男士一直在替她回答:是兑换信用卡积分优惠券用。工作人员觉察有疑义,通过核实“两卡系统”发现该客户近期在其他银行开卡频繁,且其自身不怎么回答问题,均无边上的男士回答。问其什么关系 ,回答为夫妻关系。后在办卡过程中,要求出现兑换界面,边上的男士说手机放在车上。我工作人员趁男士去拿手机之际,问该客户办卡用途,客户说这个男士要求其前来办卡。我行工作人员劝说办卡为其本人所用,不能出租出借给别人用。该客户后来支吾着离开了。1、当前很多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证件信息非法买卖银行卡及银行卡信息利用银行卡及网银业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系钱等为保障个人资金安全守住钱袋子,群众需提高警惕拒绝非法的诱惑,非确实需要则不要开设多余的银行账户,避免踏入投资传销陷阱。2、避免因小失大,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了部分人的贪利思想设计骗局,在形形色色的骗术面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这倒不贪图小便宜不盲目轻信他人之言,牢记世上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3、断卡行动要牢记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卡,出租出借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暂停5年内非法柜面业务且不得开立新账户,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图形或拘役。广大人民群众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切勿出租出借他人不要因小利而犯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