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奥多·伯格曼,1850年5月21日生于德国巴登地区加根瑙的一个啤酒制造家庭。他曾从事钥匙、暖炉等金属制品的销售,后来对半自动手枪的开发产生极大兴趣。他与匈牙利籍的钟表技术员奥特·布劳斯贝塔签订合同,获得其发明的闭锁机构使用权,并在枪械制造者路易斯·施迈萨的协助下开始制造半自动手枪。1892年,伯格曼手枪在德国获得专利。
最初的伯格曼M1892半自动手枪经改进后成为M1894半自动手枪。M1894半自动手枪曾参加瑞士军用制式手枪选型试验,落选后,只作一般市售枪。后来又屡次改进,试制出M1896、M1897等型号。这一系列伯格曼手枪,均使用专用的伯格曼手枪弹,利用薄钢板冲压制成的装填夹往弹匣内装弹。
由于装填夹装弹不便,伯格曼公司于1901年开发并销售使用标准弹匣的伯格曼简化型M1901手枪。该枪配装可卸式弹匣,原用的瓶形弹壳枪弹更换为8mm口径的直形弹壳枪弹。
1903年,伯格曼公司更名为V.C.锡灵格公司。该公司将伯格曼简化型手枪大威力化,使用9×23mm手枪弹(又称9mm伯格曼-贝亚德手枪弹、9mm贝亚德自动手枪长弹、9mm拉戈手枪弹),成为M1903半自动手枪。该枪参加西班牙军用制式手枪选型试验,被选作制式,西班牙军队订货3000支。但此时的V.C.锡灵格公司正处于被海因利希—克利格霍夫公司收购的混乱状态。克利格霍夫公司认为西班牙军队订货量太少,不值得重新整备生产线投产,便将特许生产权授予比利时列日市的派帕公司。
比利时派帕公司非常重视M1903半自动手枪的特许生产,还根据西班牙军队要求作局部改进,将套筒与枪管制成一体,并在弹匣座下端的两侧设半圆形缺口,使弹匣局部外露便于抽出。1908年制成伯格曼M1903手枪的改进型,命名为伯格曼—贝亚德M1908手枪,一般称为伯格曼—贝亚德手枪。“贝亚德”是派帕公司的半自动手枪商标。
M1908不仅作西班牙军用制式手枪,还参加丹麦陆军选型试验,于1910年被选作丹麦军用制式,并命名为伯格曼—贝亚德M1910半自动手枪。丹麦向比利时派帕公司订货4840支。
德国V.C.锡灵格公司1903年开发的伯格曼大威力(M1903)半自动手枪,于1903~1906年约3年时间生产。在这3年内,该公司开展种种推销活动,开始是促使西班牙和丹麦军队用作制式,后来又向瑞士、法国、葡萄牙、希腊、土耳其、挪威、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军队推销。
例如,向瑞士军队展示该公司从1893年以来生产的一系列伯格曼手枪,并提供瑞士军队试验用枪。但结果,瑞士选用巴拉贝鲁姆(卢格)半自动手枪作制式,伯格曼手枪落选。因为此时期的半自动手枪市场竞争激烈,比利时FN公司的勃朗宁、毛瑟公司的C96、德国DWM公司的巴拉贝鲁姆等半自动手枪,都是强劲的对手。
由于各国军队的要求不同,V.C.锡灵格公司还少量生产威力更强的几种大口径手枪供各国军队试验。例如,保存的生产记录上有伯格曼10mm手枪;有适应英军试验要求的伯格曼11mm手枪;为了参加1906~1907年进行的美军新制式手枪选型试验,还生产了0.45英寸口径的伯格曼大威力手枪。
各国军队对伯格曼手枪的试验结果,弹药方面的评价是9×23mm伯格曼—贝亚德手枪弹的威力比9×19mm巴拉贝鲁姆(卢格)手枪弹大。同时指出,伯格曼—贝亚德9mm手枪弹匣设在扳机前方,造成全枪较长、平衡性较差等缺点。最后,只有西班牙军队订货3000支,丹麦军队订货4840支,希腊也有订货,数量不详。
丹麦的军用制式手枪,经历了从转轮到大威力半自动手枪的演进历程。
1865年,丹麦陆军选用0.45英寸口径、发射内置击针式定装弹的鲁-福绍-富兰科特转轮手枪作制式,命名为M1865转轮手枪,供骑兵和炮兵部队使用。1880年,使用9mm中心发火枪弹的沙梅罗-德尔宾型双动式整体转轮座手枪被选作校官用制式,命名为M1880转轮手枪。1882年,另一种酷似M1880的9mm口径沙梅罗—德尔宾型转轮手枪也被用作制式,定型号为M1882。1897年,老式的M1865转轮手枪被回收,改造成使用中心发火枪弹的转轮手枪,补充作制式,命名为M1865/97转轮手枪。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丹麦军队以新式转轮手枪换装旧式转轮手枪,不过只有部分骑兵部队使用新式转轮手枪。
1910年,欧洲各国的军用手枪均改用半自动手枪,丹麦军队亦着眼于选用大威力半自动手枪作制式。尽管当时丹麦人J.斯科沃开发了结构独特的半自动手枪系列供军方选用,但军方决定采用比利时派帕公司获得特许生产的伯格曼—贝亚德M1908大威力半自动手枪作制式,命名为伯格曼—贝亚德M1910半自动手枪。该枪外观酷似著名的毛瑟C96军用半自动手枪。
弹匣扣位于扳机护圈前部,往下压则释放弹匣;弹匣座下端两侧有半圆形缺口,便于抽出弹匣,M1910/21采用8发双排双进弹匣。
由于丹麦军队规模不大,需用手枪的兵员数量不多,所以最初国内不生产M1910手枪,只进口比利时派帕公司的产品装备部队。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军占领比利时,派帕公司因生产武器成为德军军管对象,伯格曼—贝亚德M1910手枪向丹麦的供应中断。
丹麦政府和军方因军用制式手枪的供应断绝受到沉重打击,于是政府作出军用制式手枪国产化的决定。1918年“一战”结束,丹麦政府与解放后的比利时派帕公司交涉,签订在丹麦国内生产M1910手枪的合同。
1921年,丹麦国产M1910手枪经试验后被军方选作补充制式,命名为伯格曼—贝亚德M1910/21半自动手枪,并由负责兵器维修与管理的陆军兵器制造所和哥本哈根兵工厂生产。1922~1924年,前者生产了1300支,后者生产了约900支。
在M1910/21手枪的国产化中,丹麦军队对M1910作了部分改进。在外观上,木制的握把护木比原来增大,几乎到达握把上端,使握持更加舒适。内部机构也有改进,枪机后部有使击锤部分潜入的切槽,并重新设计了抽壳钩。
还有一种在原制式M1910基础上加以改造的M1910/21,这种改造型与改进型M1910/21的性能不尽相同,为了区别,在改造型的套筒左侧增刻了“M1910/21”的标志,而改进型无此标志。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装备丹麦军队的制式手枪大多是这2种M1910/21手枪。
伯格曼—贝亚德M1910/21半自动手枪装备了丹麦军队几十年,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才退出了现役,这种手枪虽然外形很像毛瑟C96手枪,但是性能却没有毛瑟C96好,装备数量和名气也比毛瑟C96差了很多。因为丹麦的兵员数量比较少,所以伯格曼—贝亚德M1910/21半自动手枪得装备数量也不多,在二战结束之后,就基本上再也看不到这种手枪的身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