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洁丨学习道德哲学能让人变得更道德吗?

文摘   2024-10-10 17:0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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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洁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很多人应该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它说的是那些从事普通甚至“卑贱”职业的人往往多有义举、心怀良善,反而是那些读过书、有知识的人常常做出与良心道德、公序良俗相悖的事情。这句话之所以听起来有些刺耳,是因为它所表达的内容挑战了我们的日常直觉。我们在直觉上通常倾向于相信那些位高权重、知识渊博的人会有较高的道德操守,在面对困境和诱惑时,他们会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和准则,做出正确的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教授骚扰学生”或者“××官员贪赃枉法”一类消息能成为新闻头条,这多多少少是因为人们会对这样的现象感到一丝诧异。


其实稍加一想,这种诧异感就会消散,毕竟我们不能指望一个精通病理学的专家在道德能力上也高人一等。在当代社会中,一个人的专业、技能、知识和其道德能力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而且这不仅仅是当代社会才有的特殊现象。文章开头的那句话出自明末文学家曹学佺,当时的“读书人”读的更多是“圣贤书”,即那些教人如何去做好人、做对的事的书。即便如此,那个时代的人依然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可见“知识”和“道德”各自独立甚至割裂,在历史上也不是一个罕见的现象。


然而,也许曹学佺的话只是一种耸人听闻的说法,也许让他发出感慨的只是少数几个“书读到狗肚子”里的读书人。毕竟,古今中外的很多哲学大家都曾经指出,如果一个人认真地、好好地、恰当地学习了道德哲学,那么他更有可能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行为。道德,就像所有其他学问一样,一旦我们掌握了它,就更有可能很好地把它应用到生活实践中。正如一旦我们学会了如何解二元一次方程,有必要时我们就能解二元一次方程;同样的,一旦我们学会了助人为乐,有必要时就能助人为乐。对于道德品质的教育贯穿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恰恰是因为我们相信道德就像其他知识和技能一样,可以通过教育得到发展和加强。


这里的争议在于,道德到底是不是一门学问?如果是,我们该如何习得这门学问?如果不是,我们的道德反思和教育是否还有意义?对于这类问题,加州大学河滨分校的哲学系教授埃里克 · 施维茨格贝尔(Eric Schwitzgebel)用实验哲学的方法尝试着做了一些回答。实验哲学是近年兴起的一种跨学科研究方法,因为哲学家们发现很多哲学问题不能仅仅根据推理和论证来做判断,还需要通过经验观察、访谈问卷和数据分析等方式来解答。虽然实验哲学刚刚发展了二三十年,但是它所触发的讨论已经十分丰富和多元。那么实验哲学方法要如何帮助我们回答“道德是不是一门学问”这样的大问题呢?


The Weirdness of the World

Eric Schwitzgebel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24


施维茨格贝尔先锁定了他的实验对象:那些在大学里研究和讲授道德哲学的教授们。他的理由直接而简单:如果要了解道德是否是一门可以被习得的学问,那么我们首先要看看那些研究和讲授道德多年的人,看看这样的工作经历是否对他们的道德行为造成了明显的影响。如果道德是一门可以习得的学问,那么一个长年讲授康德义务论[1]的人撒谎的概率应该会大幅度降低,一个不断研读彼得 · 辛格(Peter Singer)的《动物权利》的人也会更有可能成为素食者。


锁定实验对象以后,施维茨格贝尔又选取了几种几乎没有争议的道德行为类型,比如给慈善机构捐款,和亲人保持联系并关心他们,按时归还公共图书馆的书籍,成为素食者或者器官捐赠志愿者,等等。此外,除了长年研究道德哲学的教授们,施维茨格贝尔还找了两个对照组:那些从事哲学工作却不研究道德哲学的人以及非哲学从业者。我们分别把他们叫作道德哲学组、其他哲学组和非哲学组。通过对比实验对象和对照组的道德行为,施维茨格贝尔得出结论:那些长年研究和讲授道德哲学的教授在多种类型的道德行为指数上和对照组并无显著差异。换句话说,研究和教授道德知识并不能让一个人更加道德。


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让我们看两个具体例子。施维茨格贝尔用问卷测试了人们对于慈善捐赠的认可度和实际参与度。其中大约有89%的道德哲学组成员、85%的其他哲学组成员以及73%的非哲学组成员认为“应该每年捐出收入的10%作为善款”。而当被问到“一个教授每年应该捐出多少年收入”时,没有任何一个道德哲学组成员回答“可以一分不给”。与此相比,24%的其他哲学组成员和25%的非哲学组成员认为“可以一分不给”。然而,当被问到“你为慈善事业捐出了当年收入的百分之多少”时,道德哲学组平均每人捐出了自己年收入的3.6%,非哲学组捐出了3.7%,其他哲学组捐出了2.6%。把三组数据结合起来,可以看到,道德哲学组对于慈善行为的认可度超过其他两组人员,但是实际参与度却和非哲学组相差无几。


再来看看对于素食的认可度和实际参与度的调查。大约有60%的道德哲学组成员认为“我们不应该吃肉”,45%的其他哲学组成员和19%的非哲学组成员持有相同观点。然而,当被问到“请回想一下上一顿晚餐,那顿饭你吃肉了吗”时,37%的道德哲学组成员、33%的其他哲学组成员和45%的非哲学组成员回答“吃了”。通过这组数据,同样可以看到,虽然道德哲学组对于素食的认可度大幅高于其他两组,但实践素食的比例却和其他两组相差无几。


在对近十种道德行为的认可度和参与度进行调查比较后,施维茨格贝尔得出结论:对于道德的长期研究和思考可能会让人在道德认知和判断上发生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却似乎止步于理论认识,并不能有效地影响其道德行为和实践参与。在非英语国家,人们也开展了类似的实验哲学研究,这些研究或多或少都证实了施维茨格贝尔的结论。


我们该如何去解读施维茨格贝尔的研究结果?研究和学习道德对于增进一个人的道德行为是否真的毫无意义?如果经年累月的研究和学习不能有效地让一个人在行为上变得更有道德,那么我们还能如何习得道德?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仔细琢磨一下什么叫作“掌握了一门学问”,或者什么可以算作“学问”。


我们先来对比两个人:“惟手熟尔”的卖油翁和流体力学专家。前者这辈子都没听说过伯努利原理[2],但不需要多少观察和实验,就可以穿过钱眼把油倒进葫芦口里,且钱眼一点也不湿;而后者熟知伯努利原理,分分钟可以根据无黏性的流体的速度,计算出流体的压力能或势能的总和,但日常沏杯茶都会弄得满桌是水。现在的问题是:在这两个人中,哪一位掌握了倾倒液体这门学问?


哲学家一般会区分两种“知识”:理论知识以及实践知识。顾名思义,人们通过思考来掌握理论知识,通过行动来掌握实践知识。一方面,这两种知识彼此具有独立性:一个人可以很好地完成一个行为,比如通过钱眼倒油,但却无法描述和反思这个行为背后的道理;一个人也可以很好地掌握流体力学和运动医学,却不一定能够成功完成通过钱眼倒油这个动作。另一方面,两种知识之间也有着一些关联,这些关联是正向的、相辅相成的。这意味着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在行为上实践这种知识,而实践也能够反馈和补充相关的理论知识内容。卖油翁在学习了流体力学以后能够更好地解释自己的“手熟”,流体力学专家在观察卖油翁通过钱眼倒油的行为之后能进一步确证自己的理论判断。然而,从施维茨格贝尔的研究中我们却看到,在道德这件事上,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之间那种看似彼此助益的关系出现了断裂:一个长年研究、反思和讲授道德理论的学者并没有更好地实践他的理论。


也许有人会从这种断裂中简单地得出结论,认为这证明了道德哲学领域的学者大多伪善,特别擅长说一套做一套,但这种推断未免太过草率,也包含了太多的无端臆测。事实上,在道德哲学领域之外,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的断裂:风险投资课程能拿满分的学生在股市上屡战屡败,熟知政治心理学的专家无法有效开展政治动员……这种知行之间的断裂时时提醒我们,不应该想当然地认为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之间一定具有某种纽带,更不能轻易地认为只要摆事实讲道理,人们就必然会做出正确的决定,并依之行为。


施维茨格贝尔的实验告诉我们,在尝试掌握道德这门学问时,我们面临着一个独特的挑战:这门学问的理论和实践两个面向之间并不一定存在正向直接关联。掌握道德这门学问和解答二元一次方程大不相同,“知道答案”和“给出答案”之间存在断裂。这种断裂也提醒我们,试图通过研究和说教来进行道德教育,期待理论上的正确能够直接促使人们在实践上落实这些理论,是不现实的。在道德教育上,我们要做的比“正确”多一些。


A Theory of Jerks and Other Philosophical Misadventures

Eric Schwitzgebel

MIT Press 2019


从正确的道德认知到有效的道德行为,要多出什么?这是一个让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教育学家们前赴后继的问题。一个接近标准的答案是:需要多出一点想望,那种“想要做正确的事情”的想望。道德和数学在这个意义上有着根本的区别:一种数学题的答法,只要是正确的,答题者就会用这种方式去解答题目;然而一个道德认识,虽然是正确的,行为者却不一定会按照这个认识去行动。正确行动的出现需要一种想望,一个动机桥梁,需要人们自己“想要做正确的事情”。有了这样的想望,人们才会根据学习到的正确认识去做正确的事情。


道德生活的又一个令人感到棘手的问题在此也显现了出来:人们可以通过学习和反思认识到道德这门学问的理论面向,然而这远不能让人们获得它的另一个面向——实践。后者的完成需要一种想望,而这种想望无法通过学习和反思获得,它的来源复杂、多面、充满不确定,可能来自一个人的品性、情感、顿悟、身处的环境,甚至是幼时的经历。道德的说教和反思,无论多么正确和严谨,也无法越过个人本身的想望,直接让人做出道德的行为。这可能让道德哲学家们感到无力,但也因此学会了谦卑:道德教化的成功,最终要通过行为者本人的想望来达成。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别人做好人行好事,任何好人好事背后首先都是一个人自己主动“向好”的意愿。


注释


[1] 康德义务论者认为, 无论结果如何, 我们在道德上都有义务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则行事, 比如 "不得撒谎" 就是这样一条道德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守它。


[2] 伯努利原理是一条重要的流体动力学原则, 指的是无黏性的流体的速度增加时, 流体的压力能或势能总和将减少, 可以被用来描述流体沿着一条稳定、非黏性、不可压缩的流线的移动行为。


(原载于《信睿周报》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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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刘昊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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