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脑中的正确反映,其检验标准为实践,具体如下:
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特性
客观性: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如牛顿发现的万有引力定律,是对客观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的正确揭示,其内容并不因个人主观想法而改变。
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
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绝对的;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又是有限的、相对的。
例如,经典力学在宏观低速运动领域是真理,但在微观高速运动领域则需由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等进一步补充和发展,体现了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因:
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
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认识,实践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能够把思想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使主观认识转化为客观现实,从而验证认识的正确性。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是指只有实践才能检验认识的真理性,且无限发展的实践最终能对所有认识作出检验。
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具有局限性,其证实的真理也只具有相对的近似的正确性,还需接受新的实践检验。
逻辑证明的作用:
马克思承认逻辑证明对检验真理有作用,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逻辑证明可在理论层面为真理提供支持和论证,但无法替代实践的检验作用。如在数学等理论学科中,逻辑证明能确保定理的正确性,但这些定理的前提和基础往往源于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