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浩劫期间第一名反对者--刘文辉

文摘   2025-01-10 12:15   辽宁  

他,是目前已知的第一位因在那场史无前例的血腥运动期间的公开反抗者。


刘文辉,1937年生于上海,1952年初二辍学进入沪东造船厂当学徒,1957年被打成“右派”,赴浙江省嵊泗机械厂当辅助工;


在“四清”运动中,因被指控为“蓄谋叛国投敌”等罪行被开除公职,押回上海进行为期三年的“监督改造”,住日晖新村11号。


↑刘文辉


此时,这位未满三十岁身处劣境的年轻人,一直长期苦读自修(曾先后考读复旦大学职工夜大和上海外语学院夜大),一直追求胡适先生提倡的独立思考精神。


1966年,一场骇人的暴风骤雨黯然降临--此时的刘文辉很关注局势变化,在白天被监督劳动,到晚上则看书写作;根据其胞弟刘文忠回忆:有十几个深夜他睡一大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哥哥还坐在书桌边;他为了不妨碍弟弟和父亲的休息,还把台灯罩了张报纸,遮住大半光线。


虽被处受监控的环境下,刘文辉常叫腿有残疾的弟弟刘文忠下班后到当时运动最激烈、大字报最多的地方收集传单等物品带回来,后来干脆自己深夜骑车偷偷出去看各种大字报,到凌晨才归。


之后,刘文辉书写了《通观五七年来的各项运动》等2本小册子;这些文集在日后的抄家中都被缴走,不知下落。


1966年9月28日深夜,在长期的思索后,刘文辉创作了洋洋万言足以震惊四方的《十六条》,每条都有小标题:


第一条中,指出这是一场文化大浩劫,以谬论为理由向外输出教义,不顾本土百姓的死活,乃帝囯主义新阶段;


第二条中指出:这是一次暴力运动,必然走向Fascist主义;


第三条中指出:内外不要盲从,要擦亮眼睛,如盲目接受将贻害无穷;


第四条中指出:那些小将等,不过是作为工具而使,最终将落得被卸磨杀驴的下场;


第五条中指出:这场运动是一场幌子骗局,实质为主位者清除异己,打击知识分子;


第六条中指出:推行敌我矛盾是转移大家对目前负面的视线及不满;


第七条中指出:警惕有人把群众打成“反动”,这运动的实际目的为强X民意......


......


此时的他,已经深思熟虑,如一个孤身扑上枪口的勇士;在创作期间,刘文忠一直在门口放哨观望以防不测。就这样,刘文辉创作近万字,一口气书写了4个小时;第二天,他见自己字迹太小,认为易被认出,便请弟弟帮忙抄写。


刘文忠一连两天抄写到半夜,制成14封长信,每张信足有10张信纸厚;在抄写过程中,看到文中那段段激烈而直白的语句,内心早已不住颤抖,清楚后果是一定不堪设想的!


这时期,刘文辉曾说给刘文忠:“他们疯了,一切不能这样为所欲为地被摆布;如果没有人敢站出来,就没有希望了!兄弟,这件事败露是要杀头的,你敢不敢做?”


刘文忠一向对哥哥听从,但这次他苦笑着劝道:“你一个人改变不了什么,何必这样呢?”


刘文辉回头望了一眼熟睡的父亲,尽力降低声音:“如果人人都像爸爸这样逆来顺受,迟早会退到封建时代!我们年轻人再不能继承软弱可欺,学习历代志士仁人......”话音落去,他站起身,目光炯炯,刘文忠也索性一咬牙打消了犹豫,为接下来的行动做准备。


1966年囯庆日清晨,年仅19岁的刘文忠揣着装进信封的《十六条》,悄悄离开上海,来到浙江;在杭州,刘文忠把14封书信沿着湖滨大道的邮筒投入,收信地址为北大、清华等8大城市的14所主要大学组织。之后,他冒充红卫兵北上参加大串联,于一个月后的11月27日才回到上海家中。


当天深夜11点左右,刘文忠正在疲惫中沉睡,突然被冲上来的抓捕人员铐住双手,被带出门--刘文辉也被控制住,被戴上镣铐,胸口被枪抵住;就在这一瞬间,刘文忠听见刘文辉的喊声:“不要怕,镇定点!”


进入提审室,从此开始长达7天6夜、接连10余场的审讯;压力之下,刘文忠只得将全部情况全盘托出......


1967年3月9日,刘文辉被判处死刑,又被送入市监狱死牢里进行了14天的折磨。3月23日,在一次庆功大会过后,刘文辉就在全沪最大的文化广场示众后被执行,时年30岁。


随后,通知家属去领遗物:一床被头、一双高帮皮鞋、一些衣物等。心存期望的父母认为儿子可能会留下些什么,细心拆除被单,发现被角里藏着一团折迭得很小的纸团,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份用生命代价换来的遗书!遗书用二张十六开练习簿纸写成,正反两面写得密密麻麻共四页纸,最后的签名和诗词都是咬破手指用鲜血写的,比较模糊。


父亲提心吊胆地把遗书收好,后来交给五儿刘文龙保存。不久刘文龙被关进学习班隔离审查,他知道自己私藏三哥血书,只要被人发觉也是会遭殃的,便偷着回家把遗书原件烧了。在烧之前,为了把遗书内容完整保存下来,他除了死记硬背,还把遗书一字一字分别拆开,用红笔作记号划在“老三篇”内容中,再用电话号码程序编写全文内容。值得庆幸的是,整篇遗书后来通过这个办法得到复原。


在刘文辉写于1967年3月20日的遗书中提及了一些细节:3月9日4时许,刘文辉被关在一间私堂,与外人隔绝,一人递给他起诉书,5分钟后就宣判他死刑,立即执行。仅隔2小时左右,得到了“驳回上诉”的通知,维持原判;事实上,刘文辉的上诉书这时才刚写好。


刘文辉被害前这样宣布:我将死而后悔吗?不!决不!


直到今天,刘文辉一事的具体档案仍属保密,亲属仍无法查阅此案数据,无法获知他更多的细节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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