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报》刊发公告,一个整版都没能装的下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资产公告,震惊全网!公告显示,其涉案资产超 31 亿,查封房产 1021 处,触目惊心!资料显示,李传良,1963 年 9 月 27 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李传良自1983年9月起就在鸡西市工作,历任鸡西市财政局原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2012年至2014年4月担任鸡西市副市长,此后到2016年12月担任鹤岗市原副市长,2017年3月辞去公职。经相关部门核查,李传良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于 2020 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20日被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传良于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2024年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刊发公告
公告显示,“李传良贪腐案” 涉案超31亿元。其中,李传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29.26亿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0.49亿元,挪用公款1.1亿元,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并承揽工程违法所得0.73亿元。公告还显示,“李传良贪腐案” 案发后,相关部门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备10台,冻结18家公司股权。经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
李传良为躲避调查,自2018年11月逃匿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李传良曾主管鸡西市城建,任内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据报道,李传良曾和时任鸡西市市委书记许兆君(已获刑)交恶。他甚至还曾实名举报许兆君违规报销家人差旅费。曾让人用拉杆箱装钱500万转移
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时任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传良(原鸡西市副市长、现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在逃)欲向香港转移违法所得人民币500万元(系李传良以虚假项目套取的财政拨付的国家奖励资金)。李传良指使代理人准备钱款并向深圳市运送,并向香港转移钱款。代理人将李传良平时交给其保管的415万元现金,装到五个拉杆箱后,安排其他五人于2014年7月9日从鸡西市出发乘飞机将上述拉杆箱携带转移至深圳市,同时安排另外一人于同日从北京市出发乘飞机,将其在北京市为李传良保管的85万元现金携带转移至深圳市。六人深圳会合后,分批将其中490余万现金转存汇款至李传良事先联系的香港兑换店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后再由其中一人携带剩余现金出境至香港,到该香港兑换店将该490余万元兑换成的600万元港币提出,并在香港将600万元港币及剩余人民币现金交给李传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特别程序。2013年,经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其增设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李传良贪腐案”刊发的公告提到,公告期间为六个月。公告期满法院将依法审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指出:我们相信,李传良人赃俱获,只是时间问题。“这些年的实践表明,世上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避罪天堂。外逃不是出路,外逃人员逃得再远,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