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纪实 | 何为温度,何谓深度?这场思维碰撞里有答案!

政务   2024-07-31 21:44   江苏  


7月31日下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举行“温度案例”“深度案例”发布会。会上,与会嘉宾围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温度案例(第一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深度案例(第一辑)》展开讨论。




温度案例讨论环节



“在这起案件中,一棵树根拱起邻居水泥地的大树,让原本相安无事的两家人关系降到冰点。在我们的反复调解下,双方终于同意各退一步,由村委会出面将案涉树木进行修剪。”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姚思越介绍了大树“跨界”生长引发邻里矛盾纠纷的案件。

“在我们农村地区,村民们住得近、接触多,邻里之间很容易产生一些摩擦。吴江法院梳理出这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对于我们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很有帮助,也可以让村民从类似案件中正视自己的情况,理智、平和地寻求解决方案。”苏州市人大代表、吴江区七都镇东风村党委书记、村主任韦亚梅谈到了典型案例的实质作用。

“孤寡老人遇车祸去世,侄子侄女为老人垫付了抢救费用、办理了丧葬事宜,向小轿车一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时却遭到拒绝。法院经审理确认了代位继承权利,同时认定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遗产分配原则处理。”区人民法院法官刘文豪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件。

“温度与深度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深度研究透了,才可以更好地把握温度,两者不是割裂的。如果仅追求判得是对的,没有兼顾老百姓的感受,就会让人感觉冷冰冰,所以一定要让两者平衡,用细活造就精品。”多年从事法治新闻报道的法制日报社江苏记者站站长丁国锋谈到。

“近几年,虚拟货币的出现让一些投资者心动,但是一些不法分子诱使投资者购买虚拟货币,实则企图借机吸取资金,这类活动严重扰乱了金融活动秩序,法院认定这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区人民法院法官姚松杰介绍了投资理财类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各种投资理财项目为老百姓投资提供了更多选择,但是需要清晰认识其中存在的风险。法院用真实的案例,提醒大家不要被高利回报蒙蔽双眼,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对规范交易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都具有实质性意义。”吴江区政协委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吴江监管支局沈红英表示。

“在日常工作中,我看到过很多投资理财失败的真实案例,我认为法院要做好这方面的预防宣传,用鲜活易懂的方式提醒老百姓谨慎碰,小心做。漫画是一种很好的宣传手段,也可以采用短剧这一类方式去扩大传播效应。”《江苏经济报》记者潘一嘉从经济、法治交叉领域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深度案例讨论环节



“一家公司从正规渠道进货并销售某知名品牌汽车配件,却被抢注该知名品牌商标的公司起诉侵权,最终法院认定该知名品牌公司享有合法的在先权利基础,法院判决驳回起诉。”区人民法院法官陈蕾介绍了一起抢注商标却对在先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的案件。

“如何把案例挖得深,可以从裁判思路、程序维度、司法延伸等方面着手。对于同样的问题,法院也会有不同的裁判思路,在哪种情况下沿用哪一种思路,或者创新一种思路,都可以体现法律人的智慧。面对不同情况的解决路径、延伸司法的多种可能,都可以拓展我们打造法律故事的空间。”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徐飞云结合自身案例调研经验,分享了紧抓鲜活案例放大裁判指引作用的方法。

“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单位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等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请求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劳动关系的,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娜介绍了一起涉及外卖骑手的案件。

“新就业形态职工权益保障是社会热点,对于新就业平台衍生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在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注重审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严谨认定关系、精准认定主体,有助于明晰法律问题、引领社会风向,对新业态发展有积极影响。”苏州劳动法庭法官步允超结合劳动案件审判实践谈到。

“对于劳动者的后合同义务,也就是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情况,在劳动者赔偿义务方面在实践中有较大争议,不赔偿如何保证责任心,要求赔偿损失过高时如何操作,如何划定赔偿比例,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当结合实际,对劳动者赔偿责任进行限定。”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丁建安从理论层面分析前沿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信托是破产领域的新兴概念,就目前来说,信托一般在存续式重整中作为资产处置的一种工具,同时在破产企业运营收益作为偿债资源清偿给债权人的重整情况下也有应用。信托在破产程序中的应用在不断拓展,随着重整目的和需要会衍生出更多模式。”苏州破产法庭庭长王蔚珏结合破产审判实务谈到。

“破产法与信托制度之间有着天然的渊源,信托在破产程序中用途很多,可以实现财产风险隔离,对于投资人来说也很有吸引力。对债权人来说,特别是大规模债权的情况下,有助于实现债权平等,潜在债权人也可以与现有债权人一起打包在信托计划里,这对债权人是有益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刘思萱分享了自己对于信托制度的理解。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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