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针对审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三步法”的整体逻辑判断思路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就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选取、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确定以及显而易见性的判断三个方面,对“三步法”的适用作出诠释。
三步法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区别特征 技术问题 技术启示
一
引言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下文称“指南”)的规定,判断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采用“三步法”。“三步法”的提出是为了站位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尽可能重塑发明过程,使得对于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的判断更为客观公正。
笔者对60余件近年来机械领域驳回复审案件进行跟踪调研,发现部分案件在创造性的法律适用上存在值得商榷之处,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理顺“三步法”各步骤之间的逻辑关系。本文将基于三步法整体逻辑判断思路,分析各步骤的逻辑判断方法,以期对创造性的客观判断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
“三步法”的整体逻辑判断思路
图1 创造性判断的整体逻辑判断图
1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确定
2
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
技术问题的确定
图2 案例2本申请的复合焊接装置 | 图3 案例2D1的超声振动焊接设备 |
3
技术启示的判断
(1)结合使用的其他对比文件
(2)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图4 案例4本申请的结构图 | ||
图5 案例4D1中棘轮带扣的结构图 | 图6 案例4D2中系带系统的结构图 |
(3)区别特征
三
小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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