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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拾秋,实为明抢!
2024年10月13日,河北保定安州镇东向阳村一群村民去别人地里“抢”玉米,被玉米地主人殴打驱赶。
随后,警方到场带到派出所里调解,网传玉米地主人赔付伤者2000元。
这个时候,田主的心情已经很糟糕了,明明是自己种的玉米田,却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偷抢,他把小偷打了,却还赔偿2000块钱私了。
然而,玉米地主人从派出所出来以后却发现,仍然有很多人在自己家地里“抢”玉米,于是,第二次进行殴打和驱逐。
结果,一位老人发现自己老伴被打,冲过来找玉米地主人理论,结果被打死。
据死者女儿口述,有一段的意思大概是:
“那些玉米是收割完散在地里没拿走的,就是人家不要的。不拿袋子装就不是盗抢。”
如果人家真的不要,那为啥会有第一次武力冲突呢?
第一次发生冲突后,还在别人地里“拾”玉米,你以为谁都是老实人,不拿袋子装,就是免死金牌了?
估计这位玉米田主大概率不是本村的人,说实话,如今外乡人承包土地发展生产,会遇到相当多棘手的事故。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哪一点惹到当地人不高兴了,我见过太多承包完地前两年挣钱,然后因为各种奇葩原因,被附近村民针对,然后一朝回到解放前的事儿了。
国庆节回老家,听别人讲,村里一个老太太在去年秋收的时候,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拾”了3000多斤玉米,基本还都是圆润饱满大个的,很少机器打碎的那种。
3000斤什么概念呢?大约2亩地的收成,至少得忙活近4个月时间。
其实,近年来群体性“哄抢”农田的类似事件时有发生:
2023年10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冯塘乡的万女士发视频称,自家亲戚承包土地种植的药材,遭到村民哄抢。
种植户亲属随后发声:雇了20多人看守,仍拦不住,损失近20万元。
2023年10月14日,河南周口,上海一家公司在当地租种的400亩玉米地丰收后,正准备派收割机收割。
结果当地有数百名村民早早就在旁边看着,他们是要捡收割机的漏,收割机割走的,是人家的。收割机一次没割走的,我“捡到了”就是我的。
这捡着捡着,就变成哄抢了。警察来了也没用,人多力量大,老乡面前不要谈法律,人多就是法律。
关键在于:每次哄抢的人都全身而退,本是观望的人,下次也去了!
还有,河南许昌一承包种植户在收获红薯时,被附近老人挖走,种植户称“每年如此,没办法”。
2021年12月24日,河北廊坊市一承包种植户的30亩棉花,被当地村民盗拾,造成损失约9万元!
这种跟风、随大流、“法不责众”“便宜不占白不占”“吃大户”的心态显露无疑。
一位耕种接近200亩土地的农民这样说道:
“在收获玉米和花生的季节里,最让人担心的就是有些村民不顾劝阻,跑到田里捡拾作物。
通常来田里的人都是年纪大的村民,他们的听力不好,行动也迟缓,而我们在操作大型机械时,有时候根本看不到车后或是玉米丛中的情况,这就极易引发机械伤人的事故。
在我们周边地区,每年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几年前就有一位老人的手被卷进了收割机里。
一旦出了这种事故,对我们来说简直是灾难,种地所得的收入都不够赔偿的。因此,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们也必须彻底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中国自古就有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历史上主人家收割完的土地,允许其他的乡亲去再溜一遍,如果有遗留,可以归为已有。
但是,这和近年发生的哄抢事件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以前那是在土地完全收割完毕时,土地上几乎没有什么大规模遗留时,才允许别人收的。
因为花费时间多,收的少,不太穷的人,觉得性价比不高了,就不要了。
而村里一些比较闲,或者是穷的人,不怕花工夫,就再去找一遍,也是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可是,现在是主人家正在收,他们就在边上等。
不等主人家收完,就开始抢,这可就不能简单说是“勤俭”习惯了。
不过,在通报相关事件的时候,都极力淡化“偷抢”的字眼,而是采用“拾捡”等中性名词。
一个“拾捡”成了挡箭牌,即挡了明抢行为,又挡了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类似土匪行为,必须让那些哄抢的人受到惩罚,才能起到教育作用!
要知道:人家的东西,哪怕烂地里,也是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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