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地方政府监管下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金融决策分析
◆ ◆ ◆ ◆
文章刊发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4年第4期
第一作者简介
谢楠,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联合培养博士。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青年优秀人才,湖南师范大学“十佳班导师”。研究方向是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行为金融、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分析、博弈论等,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绿色金融、中小企业投融资市场决策、复杂市场社交网络绿色技术创新等。近五年来,主持国家自科青年项目、教育部项目、省自科青年项目、省社科一般项目等课题10余项;在SSCI、SCI国际期刊及《中国管理科学》《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等国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独立出版学术著作1部。
摘要及关键词
摘要:绿色金融在中国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角色愈发凸显,成为推动可持续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文章在政府监管框架下,考虑企业的异质性,构建了一个包括非重污染企业、重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通过分析绿色金融政策对企业的约束,对异质性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的策略选择和演化特征进行研究。研究发现:特定条件下存在着异质性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绿色技术创新和积极监管的稳定均衡状态。政府提高监管积极性将加速系统达到这一均衡状态,表明地方政府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此外,创新成本、声誉效益、技术溢出、政府补贴和罚金等因素也会对企业的策略选择产生影响。因此,政府监管的积极性成为推动企业和整个系统朝着绿色发展方向演化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在制定绿色金融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异质性,通过调整创新成本等因素,激励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绿色技术创新。
关键词:地方政府监管;绿色技术创新;重污染企业;绿色金融政策;异质性企业
文章内容
扫码关注我们,查看更多信息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责任编辑|高士荣
网络编辑|刘亚楠
内容审核|马红鸽
欢迎关注
《统计与信息论坛》
点“阅读原文”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