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自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出台后,整整30年后的第二次大修。新公司法与现行公司法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尤其在股东出资义务、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权转让、董监高义务等方面都作了较大幅度修改调整。
为了帮助全省律师尽快掌握新公司法的实务要点,提高律师办理公司法律实务的整体专业水平,提高律师解决实务问题的实务能力,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特推出《新公司法实务问答(第一期)》。本文件历经多次修订完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共计21个问题,以期为全省律师提供一份尽可能详尽实用的问答文件,以供参考。各位律师同仁若有对新公司法实务操作的相关问题或者见解,欢迎与我们联系(邮箱:shinewaylawfirm@126.com),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由于相关资料内容繁多,时间有限,参与编撰的律师均为利用业余时间完成,文中略有不当之处,请各位律师同仁批评指正。
附件:《新公司法实务问答(第一期)》
河南省律师协会
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1、新公司法实施后,适用5年内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公司是针对新设公司还是包括存量公司?
原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采用认缴制,新公司法47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监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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