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多地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或限放政策。郑州、洛阳等9地实施限放政策,而安阳、鹤壁等9地实施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
但是,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不合法的。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也就是说,地方可以一定程度“限燃”,但如果一刀切地“禁燃”,不符合社情民意,也与上位法规定相冲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曾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
“一刀切”地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忽视了民俗传统。烟花爆竹作为庆祝新年到来的重要方式,已经延续了数千年,根植于中华文化之中。“一刀切”地禁止燃放,忽视了民众对于传统年俗的期盼和对于年味的追求。
二是可能引发民众的不满情绪。对于老百姓来说,“爆竹声声辞旧岁”才是真正的过年,禁止燃放会让民众感到失望,思想上产生抵触。
实际上,今年春节期间,在“一刀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是否真的无人燃放呢?显然不是。
再看看包括抖音在内的社交媒体上,又有多少质疑、讽刺甚至直接反对的声音?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虽然这些封建思想不足全部效法,然而其中的民本思想还是我们应该继承的。
三是可能引发其他问题。虽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减少火灾风险和环境污染,但也可能导致民众寻找其他庆祝方式,从而可能引发新的安全问题或社会问题。
又要热热闹闹庆祝春节,又要保护环境和加强安全,这是不是一道无解之题?我觉得也不是。
譬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平衡燃放烟花与环境保护及安全的关系。
——划定可燃放时段和区域。在特定的时段和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既可以满足人们庆祝节日的需求,又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强化安全措施。在允许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内,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如设置防火设施、配备消防人员等,确保燃放过程安全有序。
——引导科学适度燃放。通过细致的规定和引导,让人们了解如何科学、适度地燃放烟花,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污染。
——强化环保意识。在享受燃放烟花带来的欢乐的同时,也要加强环保教育,让人们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减少污染行为。
这样既能传承传统文化,增加节日气氛,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一举两得,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