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江苏开展第五轮带量采购
纳入75个西药、9组中成药
11月8日,江苏省开展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纳入75个西药和9组中成药。
本次带量采购规则特点鲜明,即:
1.拟中选规则主要依据在外省集采是否中选,其中选价与本省挂网价进行比较,就低不就高;
2.流标非独家品种,将面临再一轮的竞价,或降价或暂停挂网;
3.独家备选品种在继续降价后才能带量, 降幅达到所有独家品种拟中选企业平均降幅的,带意向采购量。
具体来看,西药根据申报企业同品种(指同通用名同医保合并归类剂型,下同)在外省集采中是否有中选(备选)记录,按两个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不同规格包装产品,挂网价和集采最低价均取按差比价规则换算后最低值)。
一是有外省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江苏省挂网价(无江苏省挂网价产品,取该产品外省挂网最低价和同品种省招采子系统挂网最低价两者中的低值)和外省集采最低中选(备选)价的,拟中选。
二是无外省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江苏省挂网价且不高于同品种其他产品外省集采最低中选价中最高值的,拟中选。
中成药则根据申报企业同品种在外省集采中是否有中选(备选)记录,按两个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
一是有外省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江苏省挂网价和外省集采最低中选(备选)价的,拟中选。
二是无外省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则分为三类情况,根据有无外省集采中选记录再继续细分,确定拟中选。
江苏省带量采购资质材料、省级集采最低价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8 日—14 日17:00。
江苏开展第五轮带量采购
纳入75个西药、9组中成药
11月8日,江苏省开展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纳入75个西药和9组中成药。
本次带量采购规则特点鲜明,即:
1.拟中选规则主要依据在外省集采是否中选,其中选价与本省挂网价进行比较,就低不就高;
2.流标非独家品种,将面临再一轮的竞价,或降价或暂停挂网;
3.独家备选品种在继续降价后才能带量, 降幅达到所有独家品种拟中选企业平均降幅的,带意向采购量。
具体来看,西药根据申报企业同品种(指同通用名同医保合并归类剂型,下同)在外省集采中是否有中选(备选)记录,按两个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不同规格包装产品,挂网价和集采最低价均取按差比价规则换算后最低值)。
一是有外省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江苏省挂网价(无江苏省挂网价产品,取该产品外省挂网最低价和同品种省招采子系统挂网最低价两者中的低值)和外省集采最低中选(备选)价的,拟中选。
二是无外省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江苏省挂网价且不高于同品种其他产品外省集采最低中选价中最高值的,拟中选。
中成药则根据申报企业同品种在外省集采中是否有中选(备选)记录,按两个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
一是有外省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江苏省挂网价和外省集采最低中选(备选)价的,拟中选。
二是无外省集采中选(备选)记录产品,则分为三类情况,根据有无外省集采中选记录再继续细分,确定拟中选。
江苏省带量采购资质材料、省级集采最低价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8 日—14 日17:00。
02
十六省联盟集采
涉8个品种
11月8日,江西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投标资料模拟申报的通知》,十六省联盟集采将于11月11日、12日分别开展第一次和第二次经济技术标材料及商务标报价模拟申报、解密工作。
江西牵头的新一轮联盟集采开标在即。
此前,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联盟地区包括江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西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本次药品带量采购目录包含8个品种,如:
拟中选企业的确定需要经过经济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以及综合评审。
经济技术标由质量指标、供应保障指标、综合指标三部分组成,从产品质量层次、国采中选情况等多方面考虑。以药品名称和医保合并剂型为竞价组,取各申报企业产品的最高的经济技术标评分进行评审。经济技术标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最高可以入围10家进入商务标和综合评审;入围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同分的全部入围。
商务标满分100分,依据企业报价高低计算得分。
综合评审由经济技术标得分乘以60%以及商务标得分乘以40%相加组成。
03
十六省联盟集采
涉8个品种
11月8日,江西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投标资料模拟申报的通知》,十六省联盟集采将于11月11日、12日分别开展第一次和第二次经济技术标材料及商务标报价模拟申报、解密工作。
江西牵头的新一轮联盟集采开标在即。
此前,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联盟地区包括江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西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本次药品带量采购目录包含8个品种,如:
拟中选企业的确定需要经过经济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以及综合评审。
经济技术标由质量指标、供应保障指标、综合指标三部分组成,从产品质量层次、国采中选情况等多方面考虑。以药品名称和医保合并剂型为竞价组,取各申报企业产品的最高的经济技术标评分进行评审。经济技术标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最高可以入围10家进入商务标和综合评审;入围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同分的全部入围。
商务标满分100分,依据企业报价高低计算得分。
综合评审由经济技术标得分乘以60%以及商务标得分乘以40%相加组成。
13省进行国采接续
共48个药
11月7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此次接续采购联盟范围有13个省份,包括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
本次药品集采的品种范围是国家集采第三、四、五批采购协议期满的 48 个药品剂型。
本次集采拟中选由多个规则确定,如要求企业申报品规报价P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格和最低价格的两者低值的,纳入拟中选企业范围;按照获得拟中选的企业数量确定规则,以拟中选企业P的“单位可比价”由低到高顺位排序依次确定拟中选不限量企业。其余拟中选企业为拟中选限量企业等。
“限量”和“不限量”企业获得的预采购量有一定差别。拟中选不限量企业获得联盟省(区)本企业首年采购期100%的预采购量,并同时获得增量资格以及待分配量的分配资格;拟中选限量企业可获得联盟省(区)本企业首年采购期60%的预采购量,该部分量由医疗机构最终确认,剩余预采购量额归入待分配量,并且不具备待分配量的分配资格。
04
福建第五批省采
443个品规纳入
11月4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8号)》,本次带量采购拟中选产品合计443个,涉及注射用谷胱甘肽、注射用雷贝拉唑钠等。
福建省此次带量采购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进一步完善药品进销存管理、确保药品货款及时结算的基础上参与。
与不少省份一样,福建省在带量采购中也强调价格纠偏,即出现同通用名品种拟中选价格B组高于A组情形,B组拟中选产品需接受价格纠偏,将报价调整至不超过同一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最低拟中选价格。不接受纠偏产品,取消拟中选资格。
福建省第五批带量采购从7月2日开始发布《福建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到现在公布拟中选结果,历时4个多月,接下来还有中选结果以及落地执行时间的公布。
05
鹰潭启动第二批联盟药品统一目录带量采购
涉87个药
11月5日,鹰潭发布《江西省鹰潭采购联盟药品统一目录带量采购公告(2024年第二批)》,共涉87个药品。
本次带量采购企业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14:00;申报文件递交时间为11月26日14:00;联盟综合评价结果公示时间为11月26日17:00-11月28日17:00。
本次带量采购入围和中选均有规则,利用药品联盟综合评价结果、本市历史采购量占比、医疗机构覆盖率等客观指标为主,作为药品遴选的评价维度,进行入围评价。
入围评价总分为100分,对联盟综合评价结果、本市历史采购量占比、本市医疗机构覆盖率三个维度,分别设置分值权重为80%、15%、5%。
当申报品规数为9个及以上时,入围数量为5个。鹰潭采购联盟药品统一目录带量采购要求,各成员单位应当全量通过省级平台采购药品,价格按照零差率政策平进平出,杜绝返利及以赠药品、耗材、试剂、 设备等各种形式的“网下采购”违规现象。
06
甘肃第六批带量采购
78个化药18个中成药纳入
11月1日,甘肃省发布《第六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共有96个品种纳入,包含78个化药和18个中成药。
与此前发布的拟采购目录相比,有230多个品种被调出目录。保留的品种中有部分剂型进行了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布目录内药品在企业首次申报前过评企业(含原研和参比制剂)数超过4家的,经企业申请后可以调出;本次公布目录内药品在最终报价前纳入甘肃省参加的其他省际联盟集采药品目录的,统一予以调出。
注:文中统计品种未去重。
附:江苏第五批带量采购
13省联盟国采接续品种
福建第五批拟中选药品名单(部分)
鹰潭启动第二批联盟药品统一目录带量采购品种目录(部分)
甘肃第六批集采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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