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乡村振兴的底层逻辑

企业   2024-09-05 18:22   山东  



首先,我们要明确乡村振兴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农村地区的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农村经济层面的繁荣,更要深入挖掘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潜力。只有经济生活发展水平并驾齐驱,才能确保乡村振兴实现长足发展,而不是一时的热闹。


01

乡村振兴底层逻辑的

忽视与误解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旨在指导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发展20字战略方针

在乡村振兴战略大潮中,无数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旨在激活农村经济活力,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然而,不难发现,许多项目在光鲜亮丽的背后,却隐藏着对乡村振兴底层逻辑的忽视与误解。

   忽视本土特色,盲目跟风
许多乡村振兴项目在规划之初,便陷入了“复制粘贴”的误区。他们没有深入研究当地的文化底蕴、自然资源、产业基础等独特优势,而是盲目追求热门概念,如乡村旅游、农家乐、生态农业等。这种盲目上马热门项目的做法,不仅难以激发乡村的内生动力,反而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同质化竞争。比如,一些地区本不具备山清水秀、交通便利的条件,却强行发展民宿经济,结果因缺乏特色而门庭冷落,最终只能演变为“空壳村”。
还有一些地方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跑偏苗头,不自觉的套用了城市化思维。盲目搞大拆大建合村并居,把农村变成了缩小版的城市,结果农民不满意,城里人也不愿来,一个个乡村变成了所谓的“样板工程”,劳民又伤财。
另外,“要面子不要里子”也是盲目跟风的一大体现。一些地区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表面建设的光鲜亮丽,房屋整齐划一,道路四通八达,实际却华而不实,老百姓坦言深受其苦,房子建了五六年了连路灯都没安装,饮水问题也一直得不到解决。
其实,乡村振兴并不是不需要示范或样板带动。但有的乡镇看到别的地方树立样板,为避免“矮人一头”,罔顾自身条件,“硬着头皮也要上”,结果造成“样板化”流于“同质化”,“铺摊子”变成“烂摊子”的窘迫局面。

   缺乏民众参与,忽视主体力量
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而非外部力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项目却忽视了这一点,将农民置于被动接受的位置。项目规划、实施、评估等环节往往缺乏农民的参与和意见,导致项目内容与农民实际需求脱节。这种“自上而下”的推进方式,不仅难以获得农民的支持和配合,还可能引发抵触情绪,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政府强力主导、公司强势执行之下,农民群众的意见在一些地方乡村建设中“被绝缘”。村民没有参与感,自然也难以体会到获得感。政府认为,村民都忙着在外打工挣钱,指望村民配合很难,况且一些规划思路农民也不懂。村民认为,重金打造出来的村容村貌、大铺摊子搞出的政绩项目,与他们没什么关系。由此便引发了“干部干、群众看”的尴尬现象。
振兴乡村,农民其实有强烈愿望参与其中,但一些地方未能正确处理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的关系,缺乏有效措施,农民参与不进来,其积极性自然也就发挥不出来。

   忽视可持续发展,追求短期效益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兼顾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一些项目却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例如,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引进高污染产业等行为,虽然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长远来看却会对乡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乡村要发展产业,一定要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其次才是赚钱。乡村振兴战略中“五个振兴”之一就是“生态振兴”,强调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然而一些地区为了发展经济,盲目搞招商引资,引进各种企业来村里建厂。虽然工厂为当地带来了税收和就业机会,但其排放的废水废气却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环境,导致村民生活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受损,甚至引发了健康问题。

   缺乏系统思维,忽视综合效益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然而,一些项目却缺乏这种系统思维,只关注某一方面的效益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影响。这种“单打一”的做法,往往难以形成合力,甚至可能产生负面效应。
当前,广大乡村地区存在若干短版和弱项,比如基础设施落后、产业支撑不足、人才流失严重、公众设施不完善等,如果在推进乡村振兴时,过于注重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而忽视了全局规划,结果只能造成“短板效应”,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并没有得到显著提升。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这个“总”字,就体现了这是一个系统的战略思维,而不是见子打子的碎片化思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就是要实现中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进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

02

如何真正把握

乡村振兴的底层逻辑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振兴旨在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的底层逻辑需要准确把握。
   系统性思维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和方面。因此,需要具备系统性的思维方式,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在制定政策和措施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各项工作的协调性和整体性。
当下阶段推进乡村振兴不再是单一追求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和产业经济的发展,而是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方面的更综合全面的振兴和发展,是一种物质与精神并举的振兴。
产业振兴是基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人才振兴是关键,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通过政策扶持、事业平台和情感纽带培养、用好、留住、聚集人才,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文化振兴是动力,要大力加强农村思想文明建设,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重构农民精神家园;生态振兴是支撑,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生态化、绿色化转变;组织振兴是保障,要坚持以农村基层党建为引领,选优配强村组织班子,把基层党组织建成为坚强“红色堡垒”。

   以人为本
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更多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重培养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意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这就需要基层工作创新群众交流通道,打造百姓参与平台,建立基层服务机制。需要提供更多条件,给农民赋权、放权。政府重在把握宏观方向,具体规划建设、上项目,可由市场与村民自主衔接。这既可避免乡村“千村一面”,又能激发村民的首创精神和内生动力。
具体措施上,可以采用自下而上的决策方式,做好充分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对项目实施有一定了解并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
另外引进竞争机制,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竞争定村、竞争选项目、竞争采购,不仅有效提升了村民的参与积极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还提升了农村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印发操作手册,规范农民参与流程。详细的操作流程手册,为项目中各类主体的行为决策提供了技术指导,便于规范农户的参与过程。
第四,配备驻村协助员,帮助农民科学决策。缺技术、缺人才是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配备驻村协助员引进外部智力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第五,构建多层监测体系,保障农民参与权利。为保障一般农户的参与权利,从组织构建、决策流程、项目验收等各环节都设定具体的农户参与要求,通过多类主体对项目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因地制宜
202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散落着众多大小各异的村庄,每个乡村都有其独特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产业基础和社会环境,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了乡村发展的底色和潜力。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每个乡村的特殊情况,避免“一刀切”的盲目模仿和复制。
因地制宜,意味着要深入调研,了解乡村的实际需求和优势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将乡村的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文化底蕴等转化为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让农民能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让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
比如,对于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乡村,可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特色民宿、农家乐等产业,吸引游客前来体验乡村风情;对于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特色种植业等,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对于民族风情独特的地区,可以充分挖掘和传承乡村非遗文化,通过发展非遗手工艺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不是孤立的,需要与城镇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城乡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资源、要素和机会的共享。通过城乡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落脚点是要着力构建畅达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其一,城乡要素优化配置体制机制,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
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重点加大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体制机制,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五,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体制机制。拓宽农民增收就业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注重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以创新驱动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当前,国家农业发展还面临着众多“卡脖子”难题,部分农业前沿领域科技赋能农业现代化动力不足,亟须提高农业科技供给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增强农业发展新动能。
一是积极发挥新兴技术在农业领域中的作用。例如,依据系统测算的天气变化、市场需求、疾病暴发等数据,帮助农村实时做出精准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决策,提高生产效率。
二是着力推动农业机械装备智能化发展。围绕农业科技需求特别是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发创制,补齐农业科技发展短板。
三是加快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与农村合作社等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促进理论研究与产业应用的紧密结合。

03

乡村振兴要

正确处理的五个关系

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建设“美丽”到建设“和美乡村”,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心发生了历史性转移,因此,乡村振兴要正确把握和处理以下五个关系。
   城镇化与逆城镇化
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着眼点是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持续发展,由此解决城乡不平衡发展问题。然而,农村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农村,还离不开城镇的助力。对我国而言,乡村振兴和城镇化不是冲突对立,而是彼此嵌套、相互促进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双重动能。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镇人口对农村食品、生态、文化等产品的需求在持续提高,城镇产业为农村劳动力等要素再配置提供了更多选项,城镇化推动的经济增长也为政府财政能力增强、向农村的转移支付增加创造了条件。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时代已经到来,我们必须把握城镇化与逆城镇化相辅相成关系,在城乡协同的大框架下推进乡村发展行稳致远。

   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
我国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由此延伸开来,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关系是乡村振兴实践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
从逻辑上说,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前者是指农村产业具有高生产率和强竞争力,侧重于产业或经济维度;后者是指农村居民生活具有高水平、高品质特征,侧重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维度。前者能够为后者提供生产力条件,后者可以为前者创造有利环境。但在我国实践中,这两者之间还存在不平衡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都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农村社会治理也面临诸多新情况,这意味着农业现代化并不直接等于也并不必然导致农村现代化。由此,我们必须关注这两种现代化之间的复杂关系,既强调两者之间的双向发力、相互促进,又要关注两者之间事实上的差异,通过多措并举来弥补两者之间的结构失衡。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推动乡村振兴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正确把握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一方面,要科学统筹和增强各方面措施的关联度、耦合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防止畸重畸轻、顾此失彼。另一方面,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首先寻求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突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要吸取大干快上搞建设的历史教训,避免大拆大建,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珍惜乡村的地域特色、民族差异、文化个性,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注重体现乡土风情,保留原生态,护好乡村之“魂”,让人们有乡味可思、有乡愁可品。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
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良好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点和展现点,二者是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相互间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于绿色发展之中。这就要求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生态保护支撑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一方面,要遵循经济规律,科学开发土地、矿产、山水、林木、自然景观等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探索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夯实乡村振兴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遵循生态规律,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走种养循环化、投入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的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之路,实现农产品全产业链生态化、无害化和绿色化,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要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做法,坚决防止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

   工商资本与农业农民
乡村振兴既蕴藏着巨大商机,又需要有巨大资本投入,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矛盾突出,工商资本进入“三农”领域是一种无可避免的趋势。客观地看,工商资本参与乡村建设,具有双重效应,既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三农”发展,又可能为谋取高额回报,出现违规违法圈地、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权益等问题。
为此,必须正确处理工商资本进入乡村与保护农业农民利益的关系,既要支持工商资本“上山下乡”,发挥其对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又要设立必要的“防火墙”,保护农业农民的利益。一方面,坚定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方针,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破除工商资本进入的制度障碍,畅通渠道,调动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兴业的积极性,推动乡村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法律规章制度建设,堵塞法律和政策漏洞,保护工商资本合法利益,稳定预期,同时引导工商资本兼顾社会效益,与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建立联结紧密的利益分配机制,有效保障农业农民利益。要加强监管,防止工商资本搞“跑马圈地”,防止其侵害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而深远的系统工程,乡村振兴项目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深入把握其底层逻辑。这要求我们在规划项目时充分考虑本土特色、民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系统思维等因素,以及准确把握几个重要关系,确保项目能够真正惠及农民、增强乡村经济活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伟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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