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和县都是我国行政区划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
当前,除了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方行政区域全部由区组成以外,放眼全国绝大多数地级市的区域结构都有着区和县的行政划分。
对绝大多数普通地级市来说,一般情况下,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在行政体制上的级别均为正处级。
但是,许多地级市的市辖区区委书记通常会由副市长兼任,比如《人民的名义》中的丁义珍,他既是光明区区委书记,也兼任汉东省京州市副市长。
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领导干部也是先担任区委书记,再通过选举成为副市长解决副厅级。
同时,由于市辖区距离地级市的权力中心更近,在工作沟通交流等方面具备了地理优势,可以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同等资源条件下,客观条件上看发展前景区比县能够占得一定先机。
但是凡事也不是绝对的,比如海南省的县委书记中,正厅级、副厅级都出现过,这是由于海南特殊的管理体制造成的。
还有著名的兰考县等具有政治地位和历史背景赋予了特殊意义的地区,其县委书记也是高配。
此外,一些地方我们能看到履新的市委常委等兼任县委书记的案例,这背后是出于干部成长发展的考虑,本身许多人在兼任县委书记前就已经解决了级别,而不是县委书记逐级晋升的结果。
因此,在研究许多案例后发现,发展前景上区委书记相对于县委书记,更容易见到副厅级的曙光。
省、县、乡是宪法规定的地方政权。
一般县是一级行政机构,财权、人事权相对独立,在财政、人事、编制、规划等方面自主权更大,话语权更强。
而区在管理体制上受到制约,在财政、土地规划利用等方面的自主权较小。
这一点从同样的政府部门在区和县分支机构的不同名称就能了解。
比如A市自然资源局,在B区的机构名称一般为A市自然资源局B区分局,而在C县,机构名称则为C县自然资源局。
作为政府部门,在区一级是市级单位的派出机构,在县一级则相对独立。
前几年,有许多地方轰轰烈烈的开展“撤县划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段时期土地财政势头正旺,地级市通过运作撤县划区,将土地规划利用的权力收回市级,更好的规划建设开发区、开发土地等。
在财政管理上,比如有些省管县,在不改变“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提下,省财政部门对其实行“直通车”管理,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而区财政也更多的受市级财政能力的影响,独立性较差。
这些关键的事权,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之间的职务含权量差异。
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由于地区发展定位和地理环境的原因,工作方向有较大差异。
当前国家又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区一级作为城镇化发展的主力,从许多地方的发展结果来看,全区范围已经不存在乡镇、农村,在建制上全部改为了城市社区。
虽然许多地方的市辖区仍存在许多乡镇和农村,但是作为区委书记,发展的重点精力还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上。
而在县一级,许多地方承担了农业方面的发展任务,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水平较区一级较低,教育医疗等资源也发展不够平衡,因此在发展方向上可能更侧重县级定位。
同时,在视野格局上,市辖区区委书记更容易接触到各类市级领导和部门,工作视野能够放大到全市。
身处县城的县委书记,工作目光可能更多聚焦在全县。
这些都是县委书记和区委书记工作内容和方向产生差异的原因。
“郡县治 ,天下安”。
虽然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在一些方面有着一定差异,但是都是一个地区发展的领头羊,引领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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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智北辰读书归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