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生态底色
焕发绿色发展新动力
黑龙江省财政厅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要求黑龙江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黑龙江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树牢大局意识,坚持系统观念,积极履职尽责,将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纳入财政工作全局统筹考量,扎实支持推进“双碳”工作,为建好建强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财政力量。
谋定全局发展
健全政策机制体系
为促进生态优势加快转变为发展优势,黑龙江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绿色龙江建设60条”政策措施,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化政策供给和资金保障,印发《黑龙江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真金白银”投向“双碳”领域,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一是健全财政政策引导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水、大气、森林、草原等重点生态要素省内横向补偿机制,奖优罚劣引导全省市县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三年间累计清算横向补偿资金近4亿元。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和绿色采购政策,发挥财税政策激励约束作用,2024年上半年,全省采购清单内节能产品5.05亿元,占比达99.85%;采购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3.03亿元,占比达99.45%。电子卖场节能、节水产品添加标识9360件、环保产品添加标识3156件,引导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二是结合实际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固碳降碳。多举措支持黑土地保护、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固碳功能,着力推进住房建设、交通、能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大力培育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寒地冰雪产业等绿色低碳、新兴产业。2022—2023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6.1%,好于全国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
三是筑牢生态屏障支持龙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着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护。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等重大工程,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碳汇能力,累计建成1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为70.67,生态质量为一类。
锁定关键环节
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黑龙江省幅员辽阔、冬季漫长,碳排放主要来源是热力、电力、运输、石油加工等行业。为此,黑龙江省财政厅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引导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降碳增效,以少量财政资金投入,带动行业理念转变,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为清洁取暖赋力。充分利用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政策,通过对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进行财政补贴,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农村散煤替代工作,目前试点区域已累计完成改造46.6万户,降碳93.2万吨;推进城区管网覆盖区域煤改电、煤改气,支持供热管网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全省清洁取暖供暖率达到83.2%。
二是为低碳出行充电。为引导社会绿色出行,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省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3.83亿元用于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电动汽车充电桩达到41604个,同比增长149%;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比为1.95:1,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有力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电动汽车累计充电量4.55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碳排放20.15万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三是促绿色建筑降能。设立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省级奖补专项资金,支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目前已兑现奖补资金1905.8万元,支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改造21.24万平方米,节能率达到82%以上,为严寒地区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提供可推广的经验。
四是助绿色产业续航。设立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支持黑龙江省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政策实施以来已有57户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引导带动企业投资8.1亿元,实现节能量24.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6.7万吨,进一步推动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五是强科技护航“双碳”。利用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如,安排3124万元支持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维持机制与提升技术”等32个基础研究项目,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与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围绕生物环保、生物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企业降低生产能耗提供创新解决方案和关键技术支持。
锚定龙江优势
畅通“两山”转化通道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黑龙江经济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黑龙江振兴发展的优势所在。近年来,黑龙江财政部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财政资金,大力支持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地,助力释放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效益,加快把绿色资源转化为绿色生产力。“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坚持“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累计筹集资金540余亿元用于支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恢复和发展。截至2024年,全省林地面积2163万公顷,森林面积204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5.25%,森林蓄积量22.11亿立方米。
一是向森林要绿色“钱景”。为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的林业优势,省级财政围绕“林粮、林果、林药、林菌”等重点,设立林下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黑龙江省桦树汁、刺五加种植及深加工、坚果加工等林下经济产业项目,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新路径。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创建“九珍十八品”省域林业公用品牌,确定了黑龙江森林食物“九珍十八品”27个品类名录,以品牌规划为引领,标准体系为支撑,坚定不移打造“高寒植物、高倍营养、高端制造”中国森林食品第一公益品牌,引领2023年全省林下产业年产值突破900亿元,增长达到10%。
二是向森林要碳汇价值。安排资金支持林业碳汇交易体系、生态系统碳汇方法学标准体系和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探索不同区域森林固碳增汇的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首创林业碳汇“一张图”,为林业碳汇评估管理提供大数据支撑。搭建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平台,推进首批5个“龙江绿碳”项目开发,签发首批“龙江绿碳”凭证,认定碳汇减排量10.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对接省内外央企国企,促成首批交易,持续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及转换储存工作,打造和推广“龙江绿碳”品牌。支持建设黑龙江省林业碳汇服务中心,2024年7月黑龙江省林业碳汇交易启动仪式成功举办,首批实现“龙江绿碳”交易4.285万吨,签约交易额428.5万元,标志着黑龙江省省级林业碳汇交易体系初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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