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 江苏:践行“双碳”战略全力助推绿色发展

政务   2024-12-25 14:3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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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双碳”战略

全力助推绿色发展


江苏省财政厅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江苏省财政厅加大投入力度,主动探索支持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形成了一系列财政“双碳”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主要做法

(一)搭建起财政政策制度的“四梁八柱”

一是深入开展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调查研究。结合省情实际,对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财税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江苏省财政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调研报告》,其中整合设立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设立碳达峰碳中和政府投资基金以及实施绿色金融政策、差别电价政策等多项调研成果被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并获得财政部肯定。

二是印发实施《江苏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财政支持做好“双碳”工作2025年、2030年、2060年三个时段的主要目标,确定了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等九大领域支持方向,构建了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多元化市场投入机制、税收价格机制、政府绿色采购等“五项保障”的财政政策体系。该方案作为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1+1+6+13”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方案。

三是建立省财政厅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任务分工机制。为更好落实《江苏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省财政厅资环处牵头印发分工方案,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由厅内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定期调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确保支持政策、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完善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在“十三五”期间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树立起“多排多担责,少排可获益”的鲜明导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顺应“双碳”目标的新形势和新要求,2022年印发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省财政依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碳排放强度收取统筹资金,同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达标返还”和“提升奖励”。

(二)构筑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

清洁低碳能源领域:省财政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兴化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开展干热岩试采热电转换,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工业转型升级领域:一是支持绿色化改造升级工程。省财政安排资金2.14亿元,支持节能降碳技改、能效提升改造、绿色制造等项目108个,推动制造业绿色化高效协同转型发展。安排资金2906.6万元,对全省3607辆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购置予以补助。二是支持做好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收尾工作。安排资金6亿元,对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进行奖补。2019—2022年,全省化工企业关闭退出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关停化工企业4951家,进一步推动全省化工企业绿色安全发展以及全省化工产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三是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三年行动要求。安排资金2亿元,按照“专项+任务清单”的形式,支持列入更新改造清单的140家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289套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进一步巩固深化全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成效,提高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绿色交通领域:一是支持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在全国率先开展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市创建工作,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72亿元,对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等4个设区市创建示范市,按每市8000万元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二是支持“公转水” 、“公转铁”。2023年下达4314万元,对实施“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显著的大型工矿企业、生产制造企业、港口企业和铁水、公铁联运班列承运人等重点企业予以补助,加快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绿色城乡建设领域:一是支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省财政安排资金5.95亿元,推动提升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和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并重点向太湖流域城市倾斜。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垃圾分类房建设改造、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及有害垃圾收集处理等列入省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项目库的9427个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支持绿色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对列入示范的无锡市锡东新城、苏州市高铁新城、盐城高新区智创园、常州“两湖”创新区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安排补助资金1.23亿元,推动先导区在完善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监管体系方面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同时,下达资金7700万元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光伏产能建筑与能源微网应用、建筑节能设备更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5大类37个绿色建筑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绿色科技创新领域:省财政专门设立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总规模30亿元。目前,共下达资金16亿元,支持212个项目;另外,省“双碳”资金2022—2024年分三年共出资6亿元,支持实施“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可再生能源技术”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重点专项。

绿色农业领域: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积极调整支出方向,围绕“节水、节能、节药、节肥”,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生态健康种养模式,提升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一是加大对低碳品种研发的支持力度。2024年,省财政厅选育推广高产、优质、低碳农作物品种及高产低排放的畜禽品种列入农业自主创新研究方向,对通过立项的项目给予支持。二是加大对绿色节能机械的支持力度。2024年下达省以上财政资金超过17亿元,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支持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三是加大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升级。2024年统筹下达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540万元、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1.08亿元、设施棚室改造提升补助1.46亿元、规模养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更新9380万元、海洋渔业设施设备改造3494万元、粮食产地烘干中心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3559万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510万元、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3367万元。四是加大对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支持力度。2024年下达省以上财政资金约16亿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膜农膜回收等工作。五是加大对绿色循环生产模式推广的支持力度。2024年下达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资金1亿元,支持16个重点县的粪污收集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就近粪肥还田利用。下达约2765万元,支持化肥减量增效,支持退化耕地治理。

绿色政务领域:一是全面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2023年,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政府绿色采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即采购人将绿色采购要求嵌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评审规则。落实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执行商品和快递包装等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支持南京、常州、盐城实施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助推建筑业转型升级。同时将绿色采购执行情况纳入全省政府采购监管考核、集采机构年度考核、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及预算绩效管理范畴,提升绿色采购项目绩效。二是加强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绿色采购力度。2024年,会同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全省联动新能源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为全省各级采购人采购新能源汽车提供保障。截至2024年10月底共有53家新能源厂商的296款车型入围,全省共采购新能源汽车399辆,采购金额7138万元。

税收优惠政策领域:一是增值税方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配合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开展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复查工作,对下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复查,及时汇总全省退税情况。2024年1—8月,全省1594家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减税31.7亿元。二是企业所得税方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等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8月,全省400家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计收入政策减税6.1亿元。

支持碳汇提升领域:一是支持林业发展。省财政安排资金6.2亿元,着力推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协同推进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完善林业基础保障体系等,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质量提升和结构逐步优化,资源管护持续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积极申报中央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下达省级以上补助资金8.5亿元,支持扎实推进国家山水工程、太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

(三)构建多元化“双碳”市场机制

一是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集聚。省财政下达绿色金融奖补资金3.41亿元,落实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绿色债券担保奖补等政策,支持美丽江苏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截至2024年7月,省政府投资基金环保类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51个、投资金额99.82亿元,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已决策投资江苏项目和子基金11个,协议投资金额62.47亿元。

三是支持推广EOD模式。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试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探索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开发”一体化的生态经济体系,有效缓解政府生态环境治理支出压力,省财政对积极推进EOD项目的市县予以800万元至1500万元奖励,充分调动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创新出台“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贷”政策。激励引导更多金融机构通过贷款、担保、再担保等工具,为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提供低息、低保费的融资服务,大幅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据统计,“环保贷”自实施以来,累计放贷项目548个,放贷总规模392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2.83亿元。“环保担”成功落地的项目28个,担保总额达到65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9148万元。“环基贷”已经签约12个项目,授信额度71.8亿元,累计放贷9.5亿元,同时省财政拨付贴息资金4000万元,有力支撑企业参与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问题困难及对策建议

江苏作为财政大省,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和要求,为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局作出了“江苏贡献”,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一定压力和挑战:一是绿色领域专项资金不够集中。目前江苏省的碳达峰相关的财税政策分散在能源、工业、交通、建设、农业等各行业领域,缺乏统一的政策思路和政策目标,难以形成政策合力。二是税收政策引导性不够。我国现有与环境保护相关税种包括资源税、部分消费税、车船税、环境税等,以降碳为主的税费优惠政策较少,对降碳成效有限,对光伏风电等新兴能源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够。三是碳交易市场不够活跃。在碳管理的体系建设上,江苏作为经济强省,尚无具有公共影响力的碳交易市场,这使得江苏丰富的碳资产无法获得有效的交易和变现途径,从而抑制了市场主体形成和管理碳资产的积极性。四是基层对双碳工作认识不够深入。部分县、区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对于双碳工作的了解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多数将双碳工作局限于能耗指标的管控,思路不够开放,举措不够创新。

针对以上困难和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扩大碳交易市场权限。允许省级政府及经济发达区域自发进行碳资产交易,建立碳交易管理平台,由省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碳资产认证和交易规则,允许市场主体在划定区域内按规则自主进行碳交易,对沿海发达地区给予交易自由度。二是出台税收的绿色优惠政策。随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进程,我国可以逐步建立完善碳税政策,如在现有环境保护税种新设置双碳税目,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税收优惠,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实施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给予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创新绿色金融政策。从国家层面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地方综合运用贴息、奖补、担保等方式,降低企业节能低碳项目和低碳化改造项目融资成本。鼓励支持碳普惠与金融普惠融合发展,建立覆盖中小企业的低碳融资服务体系。


来源:《中国财政》2024年第23期
责任编辑:李艳芝
班编辑:姚文萱
排版制作:吕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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