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素自由思想十诫》
伯特兰·罗素的自由思想十诫强调了自由思想的重要性,鼓励人们保持开放和理性的态度,勇于思考和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反对权威的盲目崇拜和事实的掩盖。包括以下内容:
1、不要认为隐瞒证据是有价值的,因为证据最终会暴露出来。
2、凡事不要抱着绝对肯定的态度。
3、永远不要试图阻止你的思考,因为你总能有所收获。
4、当你遭遇反对时,即使反对来自你的配偶或子女,也要尽力以理服人,而不是凭借权威获胜,因为靠权威获得的胜利是虚幻的。
5、不要盲目崇拜任何权威,因为你总能找到与之相反的权威。
6、不要用权力去压制你认为有害的意见,因为如果你这样做了,你已经受到了这些意见的压制。
7、不要害怕自己的观点独特,因为现在人们所接受的每个观点都曾与众不同。
8、理智地表示反对比被动地赞同别人的看法能带来更多的乐趣,因为如果你珍视自己的智慧,表达反对才是更为深刻的赞同。
9、即使事实令人为难,也应当努力做到实事求是,因为要掩盖真相往往会更加麻烦。
10、不要羡慕那些在愚人的乐园里享福的人,因为只有愚蠢的人才会以为那是真的幸福。
二、《哈维尔对话守则》
是由捷克剧作家瓦茨拉夫·哈维尔制定的,旨在指导公共对话的规范和原则。该守则包括以下八条规则: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而不是为了斗争:这一条强调对话的目的是通过交流来发现真相,而不是通过争论来争胜负。
2、不做人身攻击:在对话中应避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保持理性和尊重。
3、保持主题:确保对话围绕一个中心议题进行,避免偏离主题。
4、辩论要用证据:在辩论中应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避免无根据的指责。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在对话中应勇于承认并改正自己的错误,避免固执己见。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明确对话是双方都有发言权,而不是单方面的讲述。
7、对话要有记录:为了确保对话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建议对重要对话进行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在对话中应尽量理解对方的观点,避免误解和偏见。
三、《罗伯特议事规则》
是由亨利·马丁·罗伯特在1876年首次出版的议事规则手册,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现已成为全球广泛使用的议事规范。该规则详细规定了会议的各个环节,包括动议的提出、讨论、表决等,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12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十二条基本原则如下:
1、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会议议事的基本单元,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2、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应遵照规则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
3、时机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
4、态度表明原则:讲话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态度(同意或反对)。
5、讲话完整原则:不得打断别人的讲话。
6、面对主持原则:讲话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争辩。
7、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讲话的时间和次数都有限制。
8、一时一件原则:讲话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
9、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
10、文明表达原则: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争辩应避重就轻,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11、充分争辩原则:表决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讨论。
12、多数裁决原则:动议的通过需要“同意方”的票数严格多于“反对方”的票数。
这些原则确保了会议的公正、透明和高效,是现代会议管理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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