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听朋友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他们村里来了一个台湾人,带了一笔钱,是来替他父亲还债的。
事情是这样的,那位台湾人的祖籍就在我们这里,解放前当了国民党的兵,当兵之前,曾借过邻居的钱,后来他去了台湾,这钱就还不上了。到了去台老兵可以回来探亲的时候,那位老兵已无法行走了,只能坐在轮椅上望洋兴叹,他死前曾嘱咐儿子,一定要回去一趟,把欠人家的钱连本带息给还上。
我问:“找到债主了吗?”
朋友说:“债主早死了,可他的儿孙都在,他们也不知道父亲还有这笔债权,可人家为了实现父辈的遗愿,就把这笔连本带息的巨款给了债权人的几个儿子。得到这笔巨款之后,本来和睦的弟兄几个闹得不可开交,这不,马上还要去法院打官司呢!”
我说:“其实,听老一辈人讲,当年的老百姓还是十分讲信用的,张家借了李家的钱,连个字据都不必写,哪怕到死还不上,也要在闭眼前嘱咐儿女:‘咱家欠谁谁的钱,你们一定要记着还上。’现在可不行了,昨天才写的借条,第二天就翻脸不认账:那借条不是我写的。”
朋友的媳妇是台湾人,他说:在台湾现在还是这样,去年他岳母从台湾打来电话,说一个借过他们家钱的老太太突然死了,原以为这钱是要不回来了。可没过几天,他岳母又打来电话说那老太太的家人把钱给还了。这样的事,在台湾很常见。
我说,现在我们这里讲究诚信的人还是有的,偶尔也能在媒体上看到相关报道,说某某人在欠了债之后,不躲不藏,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偿还债务。只是这样的人毕竟是少了一些。这主要是众所周知原因和一些地方政府失信带来的负面效应,比如前几天就有人在网上发帖说,政府欠他的工程款一直不还,法院也不敢强制执行,但他因此拖欠人家的材料款,被诉到法院,刚进入执行程序,法院立马就把他拘留了。这种多米诺骨牌式的的失信就是这样形成的。当务之急还是要想办法解决当前地方债过重的问题。
参阅文献:
《举头三尺有神明》载《中外文摘》2012年第5期,作者:孟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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