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要不要选择法律援助?
〇一
经常有客户问:我们这个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好像也没有太大的问题,法院说可以给我们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那我们到底还要不要花钱委托专业刑辩律师呢?
面对这个问题,不少看事情比较明白的,会觉得比较好回答——直接告诉他,委托的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区别还是蛮大的,至少在两个方面有区别,其一是专业水平有高低,其二是用心程度有差别。至于最终他会如何选择,让他自己决定就行了。
这样的回答看似很有道理,但是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来,则可以解读出另外一种意思——作为律师,你不就是想让客户委托你,不就是想挣客户的钱吗?何必绕那么大的弯子呢。
所以,说实话,并不见得必然有人能够听明白。
也不见得人人都会成你的情。
〇二
那么,不用自己花钱的法律援助律师,究竟能不能达到我们的目标呢?
这个问题确实不好回答,因为每个案件都不一样,每个律师也都不一样。
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我们这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也确实充分,法律定性也没有什么空间可突破,那么你花钱委托律师和让法院指派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甚至,可以说有没有律师出庭辩护都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如果我们遇到的这个案件事实有漏洞,证据也有问题,甚至法律定性上都有瑕疵,那就另当别论。
这种案件往往工作量巨大,即便案件的卷宗材料很少,也因为需要研究很多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检索法律规定、典型案例、类似案例以及学理解释等等。
此时两种律师的区别就会比较明显。
法律援助律师,也至少可以分两类:一类,只是为了挣钱糊口,至于案件,走完流程就算了;另一类,办理案件只是出于喜欢办刑事案件,至于费用方面则无所谓。
如果遇到的是第1种法律援助律师,那么我们只能天天祈祷——希望奇迹出现。
相反,如果遇到的是第2类律师,那么最终的结果可能和你花钱委托的律师效果基本上差不多,甚至还有可能比你花钱委托的律师效果还好,也未可知。
〇三
刑事辩护全覆盖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的指派,对于被援助人来讲,到底有没有实际价值?
这个问题,更不好说。
价值或者意义,那是肯定有,指示好的方面多,还是坏的方面多罢了。
法律援助制度的好处,那肯定是车载斗量数不胜数,否则,上层就不可能大张旗鼓的搞这个,而且搞了这么长时间。
我们仅仅讨论一下,这项制度有没有可能带来一些不利后果?
肯定是有可能的。至少有这么几个方面:
1.法律援助,导致嫌疑人犯罪成本降低。
以往,当事人触犯了刑法,不仅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还要支付委托律师的费用,即便不是他本人支付,是家人在为他支付,他仍然会觉得愧对家人,因为付出的成本太高。
有愧疚之心的人,改过自新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2.法律援助,造成嫌疑人家人对嫌疑人更加不闻不问。
有了法律援助律师,家属基本上就不再对闲人过问,一切都交给了法院和法律援助律师。
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是也是普遍存在的,在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家人只要听说有了法律援助律师,就不再过问孩子的事情,甚至都不给律师联系。
一个人如果为某件事情付出过一些代价,哪怕再小,他都会对这件事更上心。
而有了法律援助,家里人不需要为此付出代价了,所以他对这件事情也不再上心。
3.法律援助,导致社会成本过高,甚至不堪重负。
因为疫情的原因,各地政府都债台高筑,据说很多地方政府的债务和本市的年度GDP不相上下,也就是说已经花光了未来好多年的财政收入。
相应的,很多年轻律师做的法律援助案件费用,很久都发不下来。
所以,很多人就想不明白:既然连法律援助费用都发不出来,为什么还要援助那么多当事人呢?
而且,这些被援助人往往家庭条件还是蛮不错的。
〇四
前段时间,回老家办点事。
突然有一个陌生电话进来,尾号是6666,这种电话大概率不是广告电话。
接起来后,电话里说:你是邹律师吗?
我说:是的,你有什么事吗?请说
对方:我在你们律所呢,你能接收(律师平台上的)一下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吗?
我说:法援中心没有指派我法援案件啊。
对方:我们有一个刑事案件,想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那边,让我们找你沟通一下,让你办理这个案件。
我说:法援中心有规章制度的,案件都是随机分配的,不一定必然会分到我这里,你可以等等看,到时候法援律师应该会给你们联系的。
对方,仍不依不饶:我们就想让你给我们援助这个案件,我们多方打听过了,你办理刑事案件比较厉害。
我说:指派的律师都挺好的,不一定必然指派我这里,如果指派到我这里,我肯定会尽力帮你们的,先等等看,好不好?
……
也是无语了,现在法援客户竟然想要自己挑选法援律师,甚至还先做个尽职调查。
真是,只有律师想不到,没有客户做不到。
太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