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海淀区【万泉庄路和万柳中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导致5名路人受伤,其中3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50岁)被当场控制。伤者无生命危险。
又是未成年人!又是持刀伤人!又是路口!
查了下这个路口,长这样:
此前苏州、深圳、广州、北京,近一年来,光是被公开报道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持刀伤害案就发生了4起。
10月8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获悉,当日14时许,天河区华强路发生一宗持刀伤害路人案件,致三名群众受伤。
接报后,民警立即到场处置,迅速抓获嫌疑人赵某(男,60岁),协助将三名受伤群众送医治疗。
据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通报,6月24日16时许,苏州高新区塔园路新地中心公交站台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为中国籍,2人为日本籍)。巡逻警力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52岁,为近期从外地来苏州无业人员),并立即将伤者送医救治。
上述这几起恶性事件有如下几个特点:
1、均为持刀伤害;
2、均针对未成年人;
3、都发生在路口或者公交站台;
4、犯罪嫌疑人均为中老年,男性;北京的唐某某(男,50岁),苏州的周某某(男,52岁),深圳的钟某(男,44岁),广州的赵某(男,60岁)。
这到底是怎么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