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上过学的人,或多或少都参加过同学会或校友会。哪怕是幼儿园。
但是参加校友会违规,你可能是第一次听说。
很多人朴素的理解,三个校友聚在一起,就能成立一个校友会。就像当年敬爱的钱学森学长一样。
同学仨结义,一个会长,一个副会长兼财务,一个总干事兼文书。
那是无组织无纪律的美帝,阿猫阿狗都可以成立一个宇宙社会组织。我们这比较规范:
看看这第二条规定,校友会类组织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会员;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众所周不知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国内相当部分校友会都是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过的。也就是文章开头通报定性的:
自发成立的校友会。
这显然是不行的。
既要有组织,还得有纪律。
校友会(批准了的话)可以有,自发成立肯定不得行。
早在2002年,中组部会同多个部门就专门发文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简称“三会”。
所指自发成立的“三会”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
文件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
约束的对象主要有三类:(1)党政机关领导干部;(2)国有企业领导干部;(3)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级别一般指处级以上。
正常的老乡聚会、校友聚会、战友聚会等社交活动还是可以的。比如家乡文化节、同乡联谊会、校友返校日、战友纪念活动、学术研讨会等。这些活动通常是为了发展家乡、促进文化传承和社会公益而举办的。领导干部们是可以参加的。
但是,但是,但是……
在参加这些活动时,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保持政治清醒,坚守纪律底线,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活动提供特殊待遇或谋取私利。
此外,如果频繁组织或参加具有相对固定的参与人员、有计划的联谊时间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且产生不良影响,也可能被视为违纪。
总之,领导干部要想合法合规的参加校友会,你需要做以下几步:
一、依法依规成立校友会。具体请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切勿像当年钱学森学长一样,三个人自说自话就把校友会成立了。
二、擦亮眼睛,选择合法校友会参加。不要人家一说学弟学妹。你头脑一热就过去了。
可以上https://chinanpo.mca.gov.cn官网查询,或者要求邀请方出具合法注册证明材料和盖公章邀请函。
三、最后,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拒绝担任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安心参加校友会活动。
最后,像下面这种没经过组织批准的自发结义,那可能就不仅仅是违规了,涉嫌有组织黑社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