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

文摘   2024-10-28 08:41   贵州  



普及法律知识 弘扬法治精神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了解法律的规则和原则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遵守社会规范,并在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台江法院推出《每日学法》栏目,每天学习3条法律法规,共同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维护者和践行者。
本次我们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台法

    来源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台江法院
台江法院与你同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