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法律知识 弘扬法治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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