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6)

文摘   2024-11-28 19:26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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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我们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台法

    来源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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